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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聪:对广电最新动向的一种解读

来源:中国广播电视协会 作者:张聪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2-29 16:58 
核心提示:吴纯勇先生就曾公开表示,“工信部以提高产业竞争能力为出发点,对终端厂商所持的是鼓励态度,但是广电重视的是内容监控,两个部委的出发点不一样。”这样说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所以我们不能把广电与电信之争简单地理解为单纯的行业之争。
文章原标题:向公益传媒、公共服务回归的努力——对广电最新动向的一种解读。刊登在2012年2月份《传媒》杂志。

广电系统最近有几个动作,在业内影响深广,在社会上也引发了不少议论。那就是最近所谓的“限广令”和“限娱令”开始实施,以及因央视诉讼再次浮出水面的“三网融合”争议问题。我个人认为,这些都应视作广电管理部门促使广电媒体向公益传媒、公共服务回归的努力。解读这些措施背后的含义,有助于我们对广播电视媒体的本质属性有更清晰的了解。

“限广令”

2011年11月25日,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广电总局令第66号)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内容主要是,清理并撤销2012年电视剧的插播广告时段,确保自2012年1月1日起,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以45分钟计)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文件颁布后,观众一片叫好之声。但也无须讳言,它对广电媒体广告收入的影响也是巨大的。有人估算,全国仅此一项,就将减少200亿收入,占2011年全年电视广告总收入的1/4还要多(2010年全国电视广告收入796.59亿元)。

政府出面对电视广告经营进行干预,这不是第一次,但却是涉及面最广、力度最大的一次。

政府之所以不肯放松对广告播出的管理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广播电视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必须重视正确的导向,管理权必须牢牢掌握在党和政府手中;广电媒体是公益性组织,应提供公共服务,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正因为如此,1983年以来的28年中,政府发布的有关广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即有25件之多(包括过期失效和已有新规定替代的),几乎达到平均每年一份的地步。

媒体广告怎会发展到政府认为非治理不可的地步?又是什么原因令广电媒体痼疾难除,迫使政府必须一次次出手进行规制呢?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除了媒体广告经营的不规范外,一定程度上也囿于政策原因及其历史发展过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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