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资本 > 上市公司 >

上市公司需培养风险控制文化(2)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16 10:11 
核心提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燕表示,法律人是风险规避者,企业家常常是风险的爱好者,企业有一个基本含义就是冒险,法律人和企业家两种不同的立场经常发生碰撞。 近40年来金融衍生品迅速发展,金融衍生品的运作,对企业管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燕表示,法律人是风险规避者,企业家常常是风险的爱好者,企业有一个基本含义就是冒险,法律人和企业家两种不同的立场经常发生碰撞。

近40年来金融衍生品迅速发展,金融衍生品的运作,对企业管理利率、汇率等风险提供非常多的工具,我们看到民营企业利用衍生工具,不仅管理所投入的生产要素风险,还积极做股东价值管理风险。涉及到海外投资,法律人提供制度建设,我们的价值是帮助企业,推进制度完善使企业更好应对这些风险。

对于上市公司的审批把关,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微博)表示,从本源上讲,上市公司的风险都可以归结为一个风险,即给投资者的投资造成损失。风险管理其实说白了就是要保护投资者利益。确立风险管理制度,我们要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个是在上市公司发行上市的过程中如何加强审核工作。我们的上市制度不是注册制,是核准制,核准制跟以前的审批制相比虽然有很大的改进,多了一些发审委员和券商责任制,但基本方式没有变化,都是对企业报上来的材料纸质文件的审查。这种审核的方式就不可能彻底避免造假,发行审核这关要把好。

第二,上市之后必须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上市公司、股份公司最重要的是权利和权利的制衡,这种权利的制衡可以防止独断专行。

对于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表示,独立董事要想真正发挥作用,靠什么?靠品行,靠能力,靠待遇?这都行不通,它所能依靠的只有制度和规则。

第一,制度和规则有它固有的作用和功能,这个作用和功能可以引导指导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第二是通过以往的经验,很多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情况都是靠制度和规则来解决的。

从证券监管方面来说,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汤欣表示,证券市场的监管实际可以更加人性化、公平化。目前证监会的行政规章和交易所交易规则,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对于近亲属持股有着非常严格的限制。这些规则非常复杂别说是普通的公司董事、监事或是高管,就算是研究证券法的我,看到这些规定的时候也觉得非常难以记忆。如果没有仔细阅读,那么一旦出现违规,后果也很严重。可以采用法律立法方式要求董监高在转让自己持股的时候或者是买入新股份的时候提前两天加以公告,由此替代现在纷纭复杂的证监会规章、交易所规则,这样能够以比较小的成本达到立法规定的目的。

对于公司创业投资行业的监管来说,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务部副总监卢文道表示,最近十年,尤其是近五年,出现了一个叫全民PE的局面。

对PE怎么看,未来的路怎么走?这里从法律专业角度谈一下基本观点:

首先要加强监管,中国最近几年本土PE的负面问题很严重。比如说目前我们PE投资退出渠道单一化,利益追逐是暴力化趋向,利益冲突是普遍化趋势,市场竞争呈现一个恶性化状态,管理水平出现粗放化的形态。

未来要完善法治需要从两个角度,第一目前有关PE法律处于空白;第二目前有很多问题需要在法律上作出回应。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