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资本 > 监管机构 >

央行:走中国特色金融改革发展之路(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01 13:39 
核心提示:2062家上市公司,1.3亿户投资者,股票总市值世界第二,商品期货市场成交量居世界第一位。保险业不断发展壮大,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现代保险市场体系逐步完善。2010年末,保险公司保费收入1.1万亿元,是1980年的2421

2062家上市公司,1.3亿户投资者,股票总市值世界第二,商品期货市场成交量居世界第一位。保险业不断发展壮大,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现代保险市场体系逐步完善。2010年末,保险公司保费收入1.1万亿元,是1980年的2421倍。三是金融法制建设成效显著。适应金融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推进金融立法、执法工作,以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为核心的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同时,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监管,有效保护了金融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金融业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切实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关金融开放的承诺,同时根据经济金融发展需要积极主动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在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金融市场和业务准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引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实施了开放措施,取消了对外资银行的所有非审慎性限制。同时,我国金融机构境外发展也非常迅速。人民币经常项目实现了自由兑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不断扩大,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正在逐步提高。五是我国在国际金融事务中的影响力显著增强。我国在1980年恢复了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合法席位,在2008年实现了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的增资,份额排名从第八位上升至第六位。积极推动国际货币体系改革,主动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改革协调与国际金融标准制定。积极推动地区金融合作,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二、注重防控金融风险,确保金融体系稳定和安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开放经济条件下国家金融稳定与安全问题,始终把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高度重视我国金融安全问题,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调控监管体系和金融机构体系,提高金融业经营管理水平,基本实现全国金融秩序的明显好转。此后,党中央国务院启动了以治理整顿、防范金融风险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金融改革。

为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1997年12月,中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金融工委和金融机构系统党委。这是切实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总结我国现代化建设经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体系的一项重大举措。中央金融工委和金融机构系统党委的成立,保证了金融机构垂直领导体制的建立,为金融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提供了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国家确立了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改革原则。1997年11月,证券经营机构划证监会统一监管。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1998年11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撤销省级分行,跨省区设置九家分行,以强化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通过向16家重点金融机构派驻监事会等措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从1998年至2001年,全面清理了2.8万家农村合作基金会,关闭了近1700多家城市信用社,关闭海南发展银行、中农信等高风险金融机构。

2002年初,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和调控体系,努力实现金融监管和调控高效有力”。2003年,为进一步强化中央银行金融宏观调控职能,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国家设立了专业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明确由人民银行负责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从而形成了“一行三会”金融管理框架。中央银行负责宏观审慎管理、各监管机构负责行业监管的分工明确、密切合作的金融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通过向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大型金融机构注资,在推动金融机构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成功化解了历史形成的金融风险。稳妥撤销、关闭和处置了一批有严重问题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社和证券公司,妥善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通过中央银行资金支持和一系列财政税收政策的扶持,成功化解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历史包袱,加快推进了产权制度改革和经营机制转变,维护了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