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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改委回应一卡通押金质疑称将加强监管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19 13:23 
核心提示:市民刘巍就一卡通押金及巨额利息使用问题,向北京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信息办等部门,申请信息公开。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对刘巍的申请内容予以信件回复,称将加强对市政交通一卡通公司的监管。申请人预计今日拿到回复。

3月28日,市民刘巍就一卡通押金及巨额利息使用问题,向北京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信息办等部门,申请信息公开。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对刘巍的申请内容予以信件回复,称将加强对市政交通一卡通公司的监管。申请人预计今日拿到回复。

申请公开一卡通押金依据

此前,刘巍在针对北京市发改委的信息公开申请中提出,希望能获知从2009年3月至2012年3月三年时间里,北京市发改委在清理一卡通押金相关规范性文件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进展如何;以及一卡通收取20元押金的依据等问题。
 

昨晚,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3月28日收到刘巍的申请后,发改委于昨日向其提供了目前执行的相关文件,并与申请人进行了电话沟通。

据介绍,在刘巍申请的公开事项中,发改委认为,部分是现有存在的政府信息,可以依申请公开。因此,随信寄出北京市发改委出台的针对一卡通管理的现行文件,分别是《关于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收费问题的批复》和《关于组织实施公交地铁采用IC卡月票替代纸质月票工作的函》。

申请人今日可拿到回复

另外,发改委认为,刘巍申请的部分信息中,不属于政府信息,而属于业务咨询。针对这些内容,市发改委称业务部门已经通过电话,跟申请人做了解释。但昨晚,接听发改委电话的刘巍代理人王宇说,发改委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并未说明哪些申请属于业务咨询范畴,只是告知“一卡通公司对坏卡收取20元成本费”,不属于听证范畴。王宇称,在电话中,她曾建议工作人员将这些解释发一封电子邮件,对方亦认可,表示将在今日(19日)发出。

王宇表示,他们希望看到市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的具体回应后,再决定怎样继续追问“一卡通”押金及巨额利息去向。

市发改委还表示,将配合市有关部门,加强对市政交通一卡通公司的监管。

■ 专家说法

一卡通押金须听证

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律师认为,一卡通公司无权用一卡通押金,来弥补自己运营的卡片成本;更不能以亏损为由,回答消费者对一卡通押金去向的疑问。同时,王振宇指出,一卡通是不记名不挂失卡,没必要收取押金。

“我们去银行存款,存折收取过押金吗?”王振宇认为,收取押金的前提条件,是有对等服务,比如挂失服务。“但目前一卡通是不记名,不挂失,没有收取押金的前提条件。”

王振宇认为,押金是一种价格形式。一卡通的发卡范围如此之广,涉及公众利益。因此,从严格的公共决策角度来讲,是否有必要收取押金,收取多少押金,必须经过物价部门主持的价格听证。(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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