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国资委牵头数十家央企联合布局物联网

来源:新浪科技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30 15:36 
核心提示:消息,作为央企主管部门,国务院国资委很少直接介入物联网的具体应用,但在近日召开的一个央企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高层领导亲自督战,并一声令下:“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系统”。

8月29日消息,作为央企主管部门,国务院国资委很少直接介入物联网的具体应用,但在近日召开的一个央企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高层领导亲自督战,并一声令下:“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系统”。由此目睹了由国资委牵头的数十家央企联合布局物联网的局面首次形成。

国资委领导亲自督战

8月底的一天,山东济宁虽然不时下雨,但仍然有些炎热。不过,这正好凸显由该地蔓延的一场央企物联网应用的热度。

从该日一早开始,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就马不停蹄地在当地几个媒矿转悠。他先是来到淄矿集团许厂煤矿,随即又去了当地一家更大的山东兖矿集团济三煤矿。

在济宁济三煤矿的安全监控指挥中心,一阵报警声突然响起,同时伴随着声声瓦斯超标的语音报警。井下瓦斯浓度超标,手机会收到告警短信,如没在限定的时间内处理,系统将自动发起语音呼叫……

这是该日发生在济三煤矿的“E矿山”安全预警演示中的一幕。在一旁看演示的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不停地点头,表示赞许。

随即,在当天下午,黄淑和就在这里主持召开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现场会。

尽管参观的是媒矿,但整个一上午,他的身边主要陪伴的却是中国移动总裁李跃,并不断地给他介绍情况;而在下午召开的会议上,坐在他旁边的仍是中国移动总裁李跃。

央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与中国移动有何关系?这原本是令人疑惑的事情,不过,黄淑和在其讲话中道出了其整个行程的背景,他说,“要切实把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要把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纳入整体规划和企业信息化专项规划;建立跨区域、多层次、网络化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系统”。

这实际上也意味着以安全生产信息化为目的的央企物联网应用拉开序幕。

山东E矿山样本

顾名思义,“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就是通过射频识别(RFID)、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以实现对物品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

目前,物联网使用领域非常广泛,不过,普遍认为,物联网在电信、工业、交通、食品安全、农业、零售业、建筑等领域有广泛价值。国资委督促央企推广安全生产信息化也正是由此而生,而其根源在于中国移动的一个“E矿山”信息化建设项目。

与山西这样的著名资源大省来比较,山东在煤炭方面似乎不算什么。不过,令国资委和黄淑和备感兴趣的“E矿山”信息化系统却是在山东诞生。

“E矿山”是将物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GPS定位技术与矿山现有信息化系统紧密融合,集成矿井人员定位、安全数据监测、视频监控、重点工程管理、生产日报、安全预警、信息发布等七大功能模块,实现了用手机等无线终端实时掌握煤矿企业“产、运、销”等环节信息,并对企业进行指挥调度的一套信息管理系统。(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