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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之路监管重组应先行

来源:人民邮电报 作者:付亮 责任编辑:融合网 发表时间:2011-03-18 09:45 阅读:
核心提示:社科院关于第五次电信重组的建议,从总体看,该建议提出重组的目的,对现在竞争环境的分析,都还算到位。但是,其方案的核心本身就是建立在现有机制——广电总局和工信部条块分割的基础上的,而这就决定了该建议根本不具备任何可行性。

本文章原标题为《监管重组应先行》

这个周末,网络大半时间处于故障状态,这也使得我可以沉下心来,好好看看社科院关于第五次电信重组的建议。从总体看,该建议提出重组的目的,对现在竞争环境的分析,都还算到位。但是,其方案的核心本身就是建立在现有机制——广电总局和工信部条块分割的基础上的,而这就决定了该建议根本不具备任何可行性。

该方案核心如下:由广电部门全面负责宽带内容媒体的监管,包括宽带产业内容经营许可的发放,宽带内容市场监督管理。新组建的国家广播电视网络集团,全面负责互联网内容、广播电视媒体内容的运营和服务。工信部专心致志地监管电信市场的运营与竞争。电信、联通、移动三家运营商,可以专心负责宽带互联接入网的建设与经营,向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该方案的设计者,将广电部门和新组建的“国家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放在一个段落,而将工信部和三大运营商放在另一个段落。这个方案是在说,将宽带内容经营和监管划归“广电部门”,而工信部只管电信服务的运营与竞争,并且,“国家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是广电旗下的企业,而电信、联通、移动是工信部旗下的企业。

事实上,该方案并没有考虑到:

1、电信、联通、移动并不隶属于工信部,而是隶属于国资委,工信部只是负责行业的管理。提供宽带服务的运营商,不仅有电信、联通、移动,还有许多小的宽带运营商,包括广电的有线公司,如北京的歌华有线、上海的有线通等,也包括方案中提到的“国家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注意名字,是网络集团)。

2、广电部门并不是宽带内容监管的唯一部门。宽带只是一个通道,上面跑什么都可能。广电部门的管辖权限仅限于从传统的广播、电影、电视延伸到互联网的网络音频、网络视频内容。新闻、文字内容归新闻出版总署管辖,而网络游戏由文化部管辖,还有其他部门有局部内容的管辖权(这些也大多是从传统领域的管理职能延伸到互联网的)。

3、规划中新组建的“国家广播电视网络集团”并不是唯一的宽带内容经营商,此外,还包括广电口的中国国家电视台、中广网,新华社的新华网、新华电视,人民日报社的人民网,千龙网牵头的北广传媒等,还包括门户网站的各个频道(不仅是视频,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的全新整合方式不断出现,例如语音微博),包括优酷、土豆、56网等视频网站。

4、从近几年的政策调整及行业监管成效看,广电部门对网络内容的监管,远落后于新闻出版总署和文化部。

基于此四点,该方案考虑远不够全面、不够成熟,与“拆分移动”方案一样,不具备可行性。

那么,什么才是通信、互联网行业改革的关键呢?如何改革才能有力推进行业进步呢?如何才能有效解决信息鸿沟(或宽带鸿沟),有力推动我国宽带建设呢?什么是妨碍“三网融合”进程的关键呢?

其实,行业内的人都知道,广电总局和工信部各拥实体,又各管一段的条块分割、政企不分,正是限制形成有效竞争格局,阻碍宽带发展、限制三网融合进程的症结所在。(责任编辑:融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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