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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企业的出路到底在哪里?(2)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王月宝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21 15:56 
核心提示:我相信黄光裕的国美情况比较特殊,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的国内投资者也有相当一部分的香港投资者。所以我们评价国美这个事件的时候,如果从股东的角度来看会有两个不同的阵营。同样一个问题,如果把它从香港移植到内

我相信黄光裕的国美情况比较特殊,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的国内投资者也有相当一部分的香港投资者。所以我们评价国美这个事件的时候,如果从股东的角度来看会有两个不同的阵营。同样一个问题,如果把它从香港移植到内地,我们的评价系统可能跟在香港的评价系统就是不同的结果。我想这是投资者性格方面需要注意到的问题。

第二个,这是两个不同背景下的,内地跟香港之间的差别。中国的《公司法》是一个高度维护股东权力的《公司法》。换句话说,在国内的上市公司,一个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自己的表决权或者是通过公司章程的修改把原本归属于其他公司机关里的权力移植到自己那里。我个人认为,中国内地的公司不管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他们公司里面的董事在某种程度上是真正的股东代理人。

现在我们面临一个香港的公司或者内地在香港上市的公司的两个东西的矛盾。一个可能是西方国家的管理制度和我们本土化的传统文化,彼此之间形成的问题。所以我觉得是一个痛,而且是一个要付成本的痛。换句话说,很多的国内企业跑到香港去上市,是不是能承受得了这种痛?中国的企业要到海外上市,要用中国的规则是上不了的,因为不符合基本操作规程。这样我们真的一直面临着很艰苦的一个选择的问题。

第三,在未来走向国际资本市场的过程中,可能我们要考虑几个问题。一个问题是,进入一个市场中要遵循一个市场的规则,但是别的市场包括香港市场实际上是给控股股东很多的机会,虽然权力不大,但股东在把一个企业推到市场过程中的时候,是有机会保留权力的,换句话说是靠自己的智慧。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来讲是一个特别股的安排,能不能通过这种安排保证自己既适合自己的需求又可以符合当地的需求。这是其一。

其二,内地目前跟香港不一样,包括黄光裕国美的事件,这个公司本没有任何职业经理人的传统,陈晓也不是,国美更不是。因此实际上都是所谓的老派、内地股东出身的这些人,无外乎是两个公司购并以后产生新的架构。所以今天有些报道说陈晓是职业经理人,至少骨子里不具备市场流动环境下的职业经理人的传统。即使有或者是即使含有某些职业经理人的因素,中国职业经理人的守则里什么叫守信?中国一直就没有信托人的传统。如果这个东西还遗留在这儿,我们怎么能说我们有一个好的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和传统呢?

因此,我觉得对黄光裕这个事下结论真的太早了,我认为黄光裕是太聪明不过了,最聪明的是把自己的370家店都留在了外面,商标也留在外边,这是一个致命的,未来只有两个办法。如果国美是陈晓控制的那就融资之后买店,之后股份就会被稀释掉了。黄光裕的股份可能会从30%多被稀释到20%多。但黄光裕不是这样的人,黄光裕一定会说470多个店铺我给你,不是卖而是增值扩股。我觉得黄光裕是绝顶聪明的人,根本不需要我们替他操这么大的心。黄光裕早在10年前就已经把这个局布好了。我觉得真的不要小视中国的民营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主动性和智谋。

俞飞:研讨国美离不开道德条件

为什么家族企业要治理?因为家族式管理有利于创业不利于发展。所以这个企业必须要治理,不管是家族企业的模式治理还是公众公司的模式,还是将来的纯粹的公众公司都是。像沃尔玛不行吗?像家乐福不行吗?我觉得那是从家族式到准制度化,这第一步是非常难的。从准制度化到制度化管理这是发展性创新,这也是较难的。

黄光裕已经完成了这几个过程,只不过是内容还有待于逐步完善,因为国美在2004年上市了就证明这一点了。所以不谈道德是没法谈国美的,就用法律谈国美之争在中国有99%的人都不同意。

刚才两位说陈晓不是职业经理人,怎么能不是呢?我为什么说陈晓是职业经理人呢?因为从雇佣关系上,从创业性质上、从基本投资上、从承担风险上、从管理职能上都是职业经理人。在这儿职业经理人怎么谈论,就是像咱们老会长说的那样,已经是副董事长了就不是职业经理人了?我持怀疑的态度。(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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