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机顶盒 >

小米盒子危与机(2)

来源:新金融观察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12-10 09:16 
核心提示:越线 小米盒子推出后八天就暂停,这个很正常。刚上市的时候我就觉得根本用不了几天,甚至八天都算比较长的。回忆起小米盒子工程版上市时的想法,数字媒体北京研究院院长付强对新金融记者说。 根据2011年国家广电总

越线

“小米盒子推出后八天就暂停,这个很正常。刚上市的时候我就觉得根本用不了几天,甚至八天都算比较长的。”回忆起小米盒子工程版上市时的想法,数字媒体北京研究院院长付强对新金融记者说。

根据2011年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也称广电181号文)文件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终端产品不得有其他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

行连接。

也就是说,不管是智能电视还是机顶盒,若想接入互联网电视,必须与牌照持有者合作。

同时,文件也表示,允许视频网站的内容进入到电视机屏幕,但前提是必须与牌照商合作,而且内容必须进入到牌照商提供的制播平台接收管控。

目前,只有CNTV、华数传媒、上海文广等七家公司拥有互联网电视播控平台牌照。

以同样生产机顶盒的乐视为例,其合作的牌照商是CNTV,同时,乐视网内容会放到CNTV制播平台接收管控,因此乐视机顶盒可以输出CNTV和乐视网本身的内容。

小米盒子的合作牌照商是华数传媒,如果小米机顶盒只播放华数传媒的内容,那么一切都是符合条文规定的,然而由于华数内容有限,会使小米盒子丧失市场竞争能力。因此,小米盒子同时也和PPTV、风行网、搜狐视频、腾讯视频等内容服务商达成了合作,硬伤是,这些网络电视并没有“进入到牌照商提供的制播平台接收管控”。

“你不能漠视广电总局的政策。电视媒体要确保公信力和正确的舆论导向,所以宣传部和广电总局都会管控这件事而且非常严格。”付强称,“实际上政策一方面会禁止没有牌照资质的厂商去做机顶盒,另一方面也在鼓励公司去和有资质的公司合作,给他们平台去播放。”

对于小米盒子来说,政策不是门槛,而是高墙。唯有顺应政策,才是打开壁垒的方式。

广电行业专家、融合网主编吴纯勇表示:“广电181号文对产业是有引导作用的。任何一个新兴产业如果没有任何规范或者是行业法规来约束,都只能是一个短期行为。并不能形成一个长期的产业链。无论是181号文、129号令、56号令等等,都是站在一个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上来颁布实施的。”

“事实上,国家是非常鼓励三网融合推进的,这种推进不仅仅靠政府,必须是靠政府和企业的合作。所以大环境还是非常支持的。”互联网评论人士、速途网专栏主编丁道师对新金融记者说。(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