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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下的“盒子混战”

来源:法治周末 作者:仇飞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5-14 09:27 
核心提示:无独有偶,2013年,作为七大集成牌照商之一的华数iTV盒子在济南被查,原因是擅自突破区域投放(181号文将机顶盒的投放地严格限制在三网融合试点区域)、播放内容链接超越内容服务平台内容。

与硬件厂商合作做盒子的视频网站,往往明面上是与正规硬件厂商合作,背地里也参与山寨盒子的软件提供

多数情况下,著作权人都将作品按不同的接收终端分别授权予不同人,山寨盒子不论自建内容平台盗播作品还是通过接入互联网在电视屏幕上播放作品,均涉嫌侵害权利人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

一场抢占用户客厅的OTT TV机顶盒大战方兴未艾。

这其中,有乐视盒子、小米盒子、创维爱奇艺盒子等正规军间的博弈,也有众多未获授权的山寨盒子浑水摸鱼。

有媒体称,山寨盒子拥有80%的市场份额占有率。除了得到OTT TV市场山寨泛滥、正规品牌盒子扭转颓势的前景模糊等结论外,山寨盒子缘何“异军突起”?正规品牌盒子与山寨盒子是否仅存表面的竞争关系?山寨盒子是否处于监管的法外之地?山寨盒子对OTT TV行业参与主体造成哪些影响……似乎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解答。

高门槛的“双牌照”式准入

早在2006年TCL、创维等13家电视机企业联合成立互联网电视联盟合作推动网络化电视业务之前,原广电总局于2004年发布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简称39号文)就奠定了我国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牌照式”监管的基础——其中第六条规定,“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之后,原广电总局(现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开启对OTT TV行业的“双牌照”监管模式: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需取得“互联网内容服务牌照”,即《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平台则需取得“互联网集成服务牌照”,即《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牌照》。

2010年,广电总局发布《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规范》和《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管理规范》,分别规范持有两类牌照机构的经营行为。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两类牌照均不完全开放申请。目前,拥有互联网电视内容提供资质的机构仅有10家,而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平台牌照持有方也仅有7家。其中,CNTV、百视通(600637,股吧)、华数、南方传媒、湖南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7家机构同时持有“双牌照”。

2011年,广电总局发布《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简称181号文),再次明确:必须由拥有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牌照的主体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只能接入到总局批准设立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上,同时,内容服务平台不能与设立在公共互联网上的网站进行相互链接。

181号文的实施,意味着OTT TV行业的唯一合法模式是:必须要持有“互联网内容服务牌照”和“互联网集成服务牌照”的两类主体参与。

正规盒子越线即被封杀

彼时,对于那些未经获批便通过各种终端向电视屏幕输送互联网视频内容的盒子方而言,僭越181号文“红线”的后果是被“封杀”。

2012年11月23日,仅发布一周的小米盒子,因为在内容服务平台上接入自身运营的内容,被广电总局以“播放内容并非由持有‘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的机构提供”为由叫停。

次年1月,小米盒子在接入未来电视(CNTV旗下子公司)运营的中国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后重新上线,并且删除了原本内置的来自搜狐高清、腾讯视频、PPTV等内容源。

无独有偶,2013年,作为七大集成牌照商之一的华数iTV盒子在济南被查,原因是擅自突破区域投放(181号文将机顶盒的投放地严格限制在三网融合试点区域)、播放内容链接超越内容服务平台内容。

而与知名品牌盒子因不合规频频被查相比,山寨盒子的“无照驾驶”却因“低调”“众多”而躲过整顿。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从业人员张薇(化名)指出,目前山寨盒子98%的产量在深圳,市面上可见的山寨盒子有接近60种。

接近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的知情人士王亮(化名)告诉记者,对视听作品传播的监管由广电总局和工信部承担,以电视为终端的视听作品传播由广电总局监管。广电总局基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56号文)所确立的监管视听节目传播的行政职能,通过许可方式对OTT TV进行行政监管。

“一方面,监管成本高,另一方面,山寨品牌众多,所以广电总局监管的精力主要集中于牌照方和大的盒子生产企业上。”张薇谈道。

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荣楠认为,目前,我国没有针对盒子及其相关市场行为制作专门的监管法律,但通过现行的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保护条例的规定,可以将涉及盒子的相关法律关系纳入其中规制。

市场需求旺盛催生山寨泛滥

监管力度的不足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山寨盒子的泛滥,但在黄荣楠看来,“盒子泛滥更多的原因来自消费需求的刺激。”

“第一,市场需求旺盛,资本逐利本质得以显现,众多资本以非法形式流入盒子市场,冲击了正规厂商的市场份额并挑战政府监管能力;第二,行业政策监管客观上约束了盒子功能和提供的内容,中国消费者习惯于互联网的免费模式、非法下载、海量信息,正规盒子受政策所限其提供的功能和内容毕竟有限,并不能很好地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黄荣楠告诉记者。(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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