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全国首例“花呗套现”非法经营案宣判(2)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彭飞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8-01-12 11:48 
核心提示:其具体手法是,杜某等人购得可以使用蚂蚁花呗支付的淘宝店铺后,通过中介人员将店铺的链接发送给有套现意图的淘宝用户,淘宝用户则根据其套现的金额点击链接购买同等价值的商品,同时申请由蚂蚁花呗代为支付货款。

其具体手法是,杜某等人购得可以使用“蚂蚁花呗”支付的淘宝店铺后,通过中介人员将店铺的链接发送给有套现意图的淘宝用户,淘宝用户则根据其套现的金额点击链接购买同等价值的商品,同时申请由“蚂蚁花呗”代为支付货款。杜某所掌控的淘宝店铺的支付宝账户在收到货款后,淘宝用户在无真实商品交易的情况下即在购物页面确认收货随即再申请退货,杜某等人扣除7%-10%的手续费后,将剩余的款项转入淘宝用户的支付宝账户。杜某等人所获取的手续费,除一部分支付给中介人员外,余款由杜某等人分配。

经公安部门侦查,在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3日期间,杜某等人利用多家网上店铺,在全国范围内串通多名电商用户虚构交易共计2500余笔,从“花呗”套现共计470余万元,从中收取手续费共计40余万元,被告人杜某从中获利6000余元。

在庭审中,杜某表示“大部分的手续费都给了中介人员,我只得到几千元。我以为套现的是电商用户,我为他们提供帮助不算犯罪”。

法院审理认为,杜某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交易,将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直接支付给淘宝用户,并从中获利,系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邵晓东介绍,在打击利用“花呗”非法套现及诈骗方面,花呗建立了一套严密的反套现、反诈骗体系。面对新型网络套现诈骗,花呗布下了三道防火墙:基于海量数据的智能风控大脑、反欺诈决策引擎以及合作伙伴的联防联控机制。

针对本案,蚂蚁金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反套现模型检测到一段时间有批量异常交易波动,触发预警。然后人工干预,进一步梳理核实发现确实有问题,向警方报案。

“这三道防火墙已经拦截了数十万笔可疑交易,阻止了数亿元的损失,将绝大多数的疑似诈骗交易拦截在事前。”邵晓东表示。

“‘花呗’作为一款互联网时代依托于场景的消费信贷产品,生而具有互联网的虚拟色彩,不具备磁条卡或芯片卡等实物载体。但从根本上来讲,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利用‘花呗’通过虚假交易套现,实质上仍是一种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资金支付结算行为。江北区人民法院的判决非常明确,可以说具有标杆作用,对潜在的不法分子必将形成有力地震慑,对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蔡明洋评价认为。

融合网|DWRH.net关于本文的声明:

文章来源及作者信息:本文作者为《法治周末》报社特约撰稿人彭飞。

自2017年4月1日开始,《法治周末》报社与融合网|DWRH.net正式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其中包括上述两大平台原创内容的互相转载、共同撰写等相关事宜。

在合作期间,融合网|DWRH.net已获得《法治周末》报社文章转载的合法权益,敬请周知。在贵机构尚未从相应版权方处获得正式授权前,请勿转载。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融合网立场。如对本文有异议,请及时与融合网值班编辑联系与沟通。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