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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禁止保荐后直投 新规难阻券商PE腐败(2)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李辉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16 14:33 
核心提示:比如国信证券保荐的阳普医疗(300030.SZ),该公司于2009年12月上市,但是国信宏盛的入股时间却是在当年的5月份,其时间之精准,被业内诟病为赤裸裸的利益输送。 很显然,这又是一起因为保荐而直投的项目。因为众所周

比如国信证券保荐的阳普医疗(300030.SZ),该公司于2009年12月上市,但是国信宏盛的入股时间却是在当年的5月份,其时间之精准,被业内诟病为“赤裸裸的利益输送”。

很显然,这又是一起因为保荐而直投的项目。因为众所周知,拟上市公司从保荐机构介入进行上市辅导到正式过会,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期间周期绝对会超过一年,而国信宏盛的精准入股,绝非偶然。

曾有市场人士分析,在明知道即将上市的情况下,PRE-IPO资金肯定是打破头皮想进来,但是拟上市公司还以极低的价格让券商直投入股,某种程度上就是缴付“买路钱”,即进行变相的利益捆绑。可以想象,券商将保荐费和直投收益的双重利益投资在某家拟上市公司身上,那么他们必然将使出浑身解数,帮助公司顺利上市。事实上,从目前案例看,保荐+直投的公司上市还基本没有失败过。

“短、平、快”是券商直投的重要特征,也凸显了这个行业的浮躁和功利。统计显示,凭借其“投资-辅导-保荐”的天然便利条件,券商直投业务参股的企业从融资到上市的时间周期普遍偏短,已上市项目的从投资到上市平均周期仅有17个月。

比如神州泰岳的周期最短,投资后仅5 个月就实现IPO;国信宏盛已上市的8 个投资项目中,5 个项目周期为7~9 个月;海通开元投资的2 个项目周期则分别为7 个月和8 个月。

仍有漏洞可钻

在券商游走在灰色地带的情形下,针对直投业务的规范就显得尤为重要。

面对证监会新近出台的指引规定,业内普遍认为,这将对券商直投的创业板生意造成一定的打击。

“从目前券商直投发展模式来看,主要是依靠保荐+直投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项目资源主要来自投行,一旦此路不通,将迫使直投公司寻求其他项目来源。”一位券商分析师指出,这意味着直投项目来源和可靠性将大大减少。

今年以来在保荐业务上领先的国信证券,其直投公司国信宏盛在创业板中有八笔直投投资,列行业第一,但均是其保荐承销项目,且基本为突击入股。

尽管此次监管层出台的规定将严禁这种变相的利益输送,但是并非没有漏洞可钻。

根据指引规定,券商担任拟上市企业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或者主承销商的,自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再对该企业进行投资。

从业务的先后顺序来看,管理层禁止了“保荐+直投”的模式,但是并未禁止“直投+保荐”模式,因此如果直投发生在券商投行和公司有正式业务关系之前,就是被允许的。这其中,恰恰存在漏洞。(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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