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资本 > 监管机构 >

央行苏州支行被曝集资建豪华别墅 银行极力否认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刘浩邦 缪鹏程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16 20:05 
核心提示:苏州5月16日消息,据媒体报道,江苏苏州市民缪先生近日向媒体反映,08年他购买了苏州“越溪庭院”250平米的联排别墅,之后被告知要多交15万才能收房。更奇怪的是,索要这15万元的并不是开发商,而是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这中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内幕呢?

苏州5月16日消息,据媒体报道,江苏苏州市民缪先生近日向媒体反映,08年他购买了苏州“越溪庭院”250平米的联排别墅,之后被告知要多交15万才能收房。更奇怪的是,索要这15万元的并不是开发商,而是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这中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内幕呢?

景观设计尽显奢华 别墅入住率不足三分之一

在苏州市吴中区越溪中心大道东侧,记者找到了“越溪庭院”别墅项目,该项目由5套独栋别墅、74栋联排别墅构成。别墅外观大多采用了青白色系仿古的设计,园中错落有致的景观设计尽显奢华。记者了解到,该项目面积最小的每套也有250平米,最大的独栋别墅面积达到了410平米。据记者观察,小区的入住率不足三分之一。记者以业主身份走进了一家正在装修的独栋别墅,一位正在施工的师傅和记者攀谈了起来。

记者:他们家装了多少钱?

施工师傅:包工包料整个在一百多万,他家用的都是好材料,这个砖普通家装也就几十块钱,他这个一块砖就一二百块钱,都是钢化砖,质量好的不得了。

记者:这个里面住的大部分都是银行的是吧?

施工师傅:听说这个房子就是银行盖的。

吴中地产:是苏州人民银行代建项目 与己无关

投诉人缪先生告诉记者,该楼盘是07年苏州人民银行与江苏吴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的,当时的价格很便宜只需要5000多元一平方,本应该是给银行内部员工购买,但是由于该项目位置偏僻,当时银行员工购买的较少,所以他们才有机会参与购房。

08年1月13日,缪先生和江苏吴中地产集团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一套250平米的联排别墅。同年的10月31日,本应是该收房的时候,缪先生却接到了苏州人民银行建房小组的通知,称由于建设超标,要再多缴纳15万3千元房款。

缪先生:后来就去找开发商,开发商不予理睬,他们说你们去找人行啊,这个是人民银行过来合作建设的。这个确实是很奇怪的事情。

记者来到了吴中地产,该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叶黎一听到“越溪庭院”的项目,就立刻表示这是苏州人民银行的代建项目,和他们无关。

叶黎:人民银行不是一个开发商,他没有这个能力去造这个房子,委托我们去帮他造房子,所有的过程是人民银行和你们发生的关系。

记者:他们是内部员工集资?

叶黎:对。可以找人民银行的周主任,如果你们不去找,民事诉讼也可以,你可以打官司,不过最终还是他们胜。

苏州人民银行极力撇清“越溪庭院”别墅项目关系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苏州人民银行建房小组的周主任,面对记者的提问,周主任极力撇清“越溪庭院”别墅项目和苏州人民银行的关系,对于代建住房的细节,周主任也选择了回避。此外他表示和购房人当初有分担增加费用的口头协定:

周主任:前后情况不方便和您说,总之这是一个好事情,不涉及人民银行的事情,我们只是一个小的团体。

记者:什么叫购房小组?这个本身违规么?

周主任:我觉得你这个问题提的很尖锐。你如果说这么尖锐的问题的话,我觉得没有什么好谈的了。我很悲哀,口头约定也是该履行的东西,如果口头约定不履行的话就没有道理可讲了。

代理律师:苏州人民银行涉嫌违规建别墅

由此看来,通过协商是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了。为搞清内幕,维护自身的权益,缪先生和另外7位购房人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缪先生的代理律师江苏诚鑫律师事务所王首旺律师告诉记者,从目前的情况看,苏州人民银行涉嫌违规建别墅。

王首旺:银行成立这个合作建房小组本身是不合法的。人民银行作为一个金融管理机构它没有权利参与到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当中。第二合作合资建房仅仅是单位内部员工所建的房屋,那不应该建别墅。经济适用住房要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控制在80平米左右,小套控制在60平米左右。(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