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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海外上市潮的引力 其实不想走(2)

来源:《互联网周刊》 作者:别坤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07 13:46 
核心提示:其次,美国金融市场完善。美国证券市场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可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而且信息透明,上市门槛低,监管到位,海外上市的条件相比国内要宽松。互联网企业在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成立的时间没有限制

其次,美国金融市场完善。美国证券市场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可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而且信息透明,上市门槛低,监管到位,海外上市的条件相比国内要宽松。互联网企业在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成立的时间没有限制,盈利要求也较低,对互联网公司具有很强的吸引力,而且不少已经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互联网公司表现不俗,起到了示范作用。

另一方面,国内上市条件苛刻,对公司是否盈利以及公司的成立时间都进行严格把控。国内A股的市场和美国股市相比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其中不可控因素过多,隐形成本过高,整个IPO耗时太长,很多企业在等待的过程中苦不堪言。

再次,投资国内的互联网行业大多有国外背景,他们对国外的市场更加熟悉,而且国内对外资持股比例有严格限定。由于外汇管制的原因,外资创投不能方便地将盈利换汇退出,只能通过设立离岸公司、搭建红筹架构来投资,这就决定了这类企业倾向于选择在海外上市。

最后,不得不提到一个潮流的共性,即可以形成集聚效应。互联网企业在美国上市可以起到较大的广告效应,有助于树立企业的国际化形象。毕竟美国拥有全球最大的证券市场,以及最完善的金融市场,在美国上市可以起到一种很好的宣传效果,而且大量优质的国内外互联网企业都在美国上市,引发了投资者对中国概念互联网企业的持续热捧。

然而,狂热之中,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不足之处。

海外上市成本高,维护成本也高,我国企业在美国通过IPO上市的平均成本达15%(包括请律师、投行、审批机构、会计事务所等),而且每年还有一笔不菲的年费(国内无年费)及上市维护费。因此,收益与付出不成比例将导致巨大的市场压力。同时企业还要合理进行估价,估价过高容易导致发行失败。事实上,投行经常看走眼。

此外由于投资文化差异,国外在政策上非常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这就使得中国互联网企业面临着上市后的监管责任与法律风险。海外证券市场有着比我国内地更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并且法律及其执行机制较为完善。除了证券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督外,还有来自投资者、中介专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积极监督机制,如集体诉讼。

内地企业由于不熟悉海外证券市场的制度规则,在操作中时有信息披露上的漏洞,因而极易遭遇诉讼的困扰。从财务方面讲,纳斯达克市场要求上市公司有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透明的财务制度,对海外上市的互联网公司提出了较高要求。对于习惯于在国内运作的公司来说,在中国资本市场上所积累的经验必然不甚完备,赴海外上市后如不相应地迅速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财务风险就会如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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