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云计算 > 应用 >

兰州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引发广泛热议(2)

来源:甘肃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8-07 16:26 
核心提示:如何让智能管理更有人情味? 在运用高科技手段进行交通交通管理的同时,如何使这种管理更加科学有效,更有人情味,也成为交警部门深入思考的问题。 确实存在一些路段或者是直行或者是转弯车道出现了压车而旁边车道

如何让智能管理更有人情味?

在运用高科技手段进行交通交通管理的同时,如何使这种管理更加科学有效,更有人情味,也成为交警部门深入思考的问题。

“确实存在一些路段或者是直行或者是转弯车道出现了压车而旁边车道却空置的问题,也出现了为了变道,一部分车辆临时‘加队’引发交通拥堵的现象。”兰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范晓东说。“兰州交警支队会同交通专家对上述问题较集中的路段进行了调研,下一步将会对问题突出的路段进行标识标线等方面的优化,从而使交通更加有序,同时对‘加队’现象,在高峰期将由执勤民警现场依法纠正,从而通过智能系统和人力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挖潜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以下情形的,经核实后予以消除: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未能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的;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李青云表示,非现场执法的处罚都有证据照片,驾驶员对车辆的违法行为存在疑义的可查看核实相关违法照片。如果仍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同时,兰州交警部门决定对8月1日前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只给予警告和教育,不予罚款记分处罚,8月1日后正式进行处罚。目前,全市非现场执法系统投入运行的路口,已从原来的32个增加到72个。

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时,需提前规划路线,正确选择行驶车道,按导向箭头指示通行,在直行车道左右转弯、转弯车道直行均会被自动抓拍;通过灯控路口,要严格按信号指示通行,闯红灯将被自动抓拍;上路行驶要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线,在禁左路口左转弯、违反限行规定,都将被非现场执法系统自动抓拍;遇到前方交通堵塞时,须按顺序排队通行,压双黄线、左道逆行都将被抓拍。驾驶小型客车(包括轿车、吉普车、面包车、微型车),驾驶员和前排座乘车人必须使用安全带,否则也将会被抓拍。

对于非现场执法系统所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兰州市交警部门暂时采用人工电话、短信、信函等方式告知当事人,同时也将在互联网站发布车辆及驾驶人违法信息。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兰州市智能交通非现场执法系统彻底健全后,会进一步完善违章通知设施,在此之前,还需要车主在车辆登记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后,应尽快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此次兰州市引入的基于物联网的交通非现场执法系统,当监测到车辆有压黄线、逆行、禁行车辆违法通行、违法变道、占道行驶、违反禁左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和记录,实时将违法照片传至指挥中心,并附加事件、地点、交通违法类型等相关文字信息。中心平台具备对车辆进行黑名单比对及布控、车辆自动识别、违法抓拍、交通流量采集、自动报警等功能。

兰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李青云说,进行非现场执法最大的目的就是促进交通畅通。在交通管理中,由于非现场执法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使每名驾驶员都能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迫使其在看不到警察的时候也能对自己的驾驶行为进行约束,让交通参与者不得不守法,久而久之,逐步提高了自觉守法的意识,变被动“遵从”为主动“遵守”。

近日,记者通过走访发现,高清摄像头的存在确实让很多驾驶员改变以往随意变道、不系安全带等陋习。

私家车主包鑫驾龄3年,只领过2次违停罚单。“没什么诀窍,就是坚决遵守交通法规。”但包鑫最近在开车变得更加小心,他告诉记者,以前开车右转弯时,无论道路是否设置右转车道,只要前方道路没车阻挡,他都会借道转弯,但是现在却不敢了。

经交警部门统计,截至7月底,首批安装在主城区32个路口的高清摄像头共抓拍到各类违法行为29万余起,其中违法最多路口是静宁路北口和平凉路北口,分别拍摄3.2万起和2.7万起。交通违法中,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约占51%,违反禁止标线(压双黄线)占37%,闯红灯占5%,逆向行驶占5%,其他违法行为占2%。系统运行初期,平均每个路口每天抓拍违法行为1100多起,目前已下降到200多起。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