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标准 >

工信部2010年力推传感网物联网:促新兴网络融合

来源:C114中国通信网 作者:吴秀凤 责任编辑:吴秀凤 发表时间:2011-01-14 11:35 
核心提示: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通信标准处处长钱航在今天的“2010(第四届)中国通信技术年会”上透漏,2010年工信部将大力推动传感网、物联网等新型网络发展,加大研发力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通信标准处处长钱航在今天的“2010(第四届)中国通信技术年会”上透漏,2010年工信部将大力推动传感网、物联网等新型网络发展,加大研发力度。

在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已明确了明年要把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作为明年经济工作主线。其中一个重大举措即为大力发展我国新兴战略性产业:“新兴网络是我们信息战略性产业重要基础组成部分,其中大家关注的传感网、物联网是重中之重。”

据他介绍,明年工信部将就传感网、物联网等新兴网络的新兴技术加大研发的力度,将通过重大专项、技术标准体系研究以及相关重大示范应用带动,以此引导产业界积极投入传感网和物联网相关工作。

据C114了解,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在21日表示要加快培育物联网产业,制定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应用推进计划,发展关键传感器件、装备、系统及服务。推进国家传感信息中心建设,促进物联网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融合发展。

此前今年8月温总理在无锡传感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视察时候曾做重要讲话,明确指出要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中加快推进传感网的发展。与此同时,产业界和科学技术界方面亦高度关注物联网的技术和产业发展。中国移动和中科院等一些企业团体、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都相继成立了物联网研究院,积极开展物联网技术和产业发展研究、进行人才培养。

(责任编辑:吴秀凤)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