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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制定物联网标准体系

来源:未知 作者:张立美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14 13:15 
核心提示:沈明才代表建议,政府首先要考虑并尽快着手制定物联网相关标准体系,坚持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同步推进的原则,着手研究和制定我国物联网标准,统一技术和接口标准。

3月4日消息,2010两会进入第二天,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联通浙江省分公司总经理沈明才在两会上带来四项提议:第一、要建立全国联动“网络问政”网络平台及相关运行管理体系;第二,尽快制定物联网相关标准体系;第三,手机“家电下乡”要惠及外来务工人员;第四,进一步加大对通信基站建设支持力度。

建立全国联动“网络问政”网络平台

互联网搭建的现代民意沟通交流平台,正改变着中国的政治生活。2008年6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人民网考察时,同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胡锦涛说:“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

沈明才代表认为,网络作为新兴媒体,已成为民众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在推进社会民主,促进科学发展,监督行政权力,快速集结网络民意等方面,产生着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他建议要建立全国联动的“网络问政”运行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发挥“网络问政”在推进社会民主、实现科学发展方面的作用。

建立全国联动的“网络问政”的网络平台及相关的运行管理体系,让公众高涨的网络表达热情与官员日益增长的重视意识互为因果、相互推动。现阶段应考虑建立全国联动的“网络问政”运行体系,提升网络问政的运行效果和效率。

首先是要建立全国联动的基于互联网的“网络问政”网络平台体系,让各级、各地的网络问政在保留自身的子入口之外,有一个总入口,使“网络问政”这种形式为网民所熟悉,并找到正确的信息高速公路入口;这样政府举办的“问政”活动信息也能为更大范围的网民所知悉。

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全国联动的基于互联网的“网络问政”网络平台体系,由该平台再去链接各省、各部委的网站,并实现逐层链接,打造一个“网络问政”的总入口、权威入口,让网民通过这个权威总入口很方便的找到他希望达到的地方,不要在互联网上迷路。

截至2009年底,全国网民数量刷新到3.84亿,依托互联网的大平台,网络问政风生水起,网络监督亦风起云涌。可以看出,借助网络为传统政治对接民意,开展第三方尤其是公民监督创造了条件,为“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创造了便捷通道,构成推动中国民主进步的一道亮丽的生态风景。、

尽快制定物联网相关标准体系

物联网,是全球公认的继计算机、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之后的信息产业又一次新的信息化浪潮,是将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更加全面地为人类生活和生产服务的信息化大升级,开发应用前景巨大。

2009年11月3日,温家宝总理在向科技界发表的《让科技引领中国可持续发展》讲话中指出,必须把争夺经济科技制高点作为战略重点,逐步使新兴战略性产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要着力突破传感网、物联网关键技术,及早部署后IP时代相关技术研发,使信息网络产业成为推动产业升级、迈向信息社会的“发动机”。

沈明才代表认为,要尽快制定并逐步完善“物联网”相关标准体系。在国家大力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大背景下,通过物联网将信息化惠及物、物流、人流,会是工业乃至更多行业信息化过程中一个比较现实的突破口。

面对这样的发展机会,为保障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我们国家拥有话语权,国家首先要尽快着手制定物联网相关标准体系,“卖设备不如卖标准”向来是信息技术领域的黄金商业准则,标准体系的制定应该成为我国迎接物联网时代的首要准备工作。如果我们不能尽快制定标准体系,则会带来人与物、物与物、平台信息利用的效果和效率问题,物联网产业发展越快后续问题越难解决。

所以,当前应尽快明确一个统一合理的标准,这已经成为“物联网”发展的一个关健因素。

沈明才代表建议,政府首先要考虑并尽快着手制定物联网相关标准体系,坚持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同步推进的原则,着手研究和制定我国物联网标准,统一技术和接口标准,进一步确立并扩大我国在物联网领域国际标准制定上的发言权;其次,政府要明确物联网涵盖的范畴及定位,出台物联网发展关键技术、关键应用软件的相关产业发展配套扶持政策;最后要以应用为突破口,要扩大物联网产业发展示范性工程建设,通过示范性工程,带动物联网市场需求,刺激相关行业发展。

让家电下乡惠及外来务工人员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首先必须转变原有的观念,这也是一种“破旧立新”。沈明提到了让家电下乡惠及外来务工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是城市建设的一支生力军,在我国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区域经济发展快,加工业、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非常繁荣,每年来自外省的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庞大,数以千万计,这些外来务工人员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沈明才代表认为,“家电下乡”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扩大内需、改善民生、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一项民心工程。通过对农民购买手机等家电给予补贴,以及完善流通网络、改善相关服务等,对促进农村家电消费,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城乡一体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但手机在“家电下乡”这项惠农政策,目前惠及对象仅针对所在地农业户(须经身份证、户口簿确认)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不能在务工地享受到“家电下乡”过程中的手机补贴政策,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而我国的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区域经济发展快,加工业、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非常繁荣,每年来自外省的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庞大,这些外来务工人员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些经济发达地区对外来务工人员在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都出台了各类“同城待遇”政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观念要先行,要扩大手机“家电下乡”发放对象的范围,向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群开放手机“家电下乡”补贴政策,要让他们在日常居住地享受到国家手机“家电下乡”的基本优惠政策;同时,要简化手机下乡补贴兑现流程,并提高沿海发达省份的补贴标准。

加大对通信基站建设支持力度

保持通信畅通,乃信息社会中人们工作生活之迫切需要,但是,由于对通信基站缺乏正确有认知,许多人却不愿意在家门口“接近”通信基站,给基站建设带来诸多困难。如何解决好公共设施建设过程中遭遇的突出矛盾,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联通浙江省分公司总经理沈明才在全国人大会议提出,政府要统筹规划,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促进移动通信持续和谐科学发展。

沈明才代表坦言,目前移动通信基站建设还面临诸多困难,阻力较大。一是随着“两化融合”的推进、城乡建设的发展、用户需求的提升,移动通信基站需要经常性调整布局、增加基站、优化配置,由于土地租金上涨、市政动迁、公众对辐射的恐慌等原因,导致在基站选址、到期基站续租、基站环评测试等工作中均出现了许多困难;二是城市建设规划与通信基站建设规划缺乏同步,公共设施建设和基站建设相互脱节,导致资源浪费;三是目前我国对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缺少统一的法规,对正常的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和维护缺少合法保护。以上情况的存在,为社会进步和移动通信事业的持续和谐发展埋下了隐患。

为促进移动通信的和谐、健康、快速发展,实现通信建设与城市规划的和谐统一,沈明才代表建议,政府出面统筹规划。一是制定《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条例》,地方政府据此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基站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法律地位,明确各政府部门管理和监管的职责,合理简化基站建设程序,理顺基站建设中政府、运营商和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保障通信建设的合法推进;二是建立基站安全保障体系,对通信基站的拆迁赔偿、通信保障、基站基础设施保护等作出明文规定,保护国有资产和通信安全。

针对移动通信基站建设过程中的选址难、续租难的问题,沈明才代表建议,由政府牵头,统一制定《移动通信基站布局规划》,统筹考虑三家运营商的需求。建议参考上海市的做法,将基站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改“事后配套”为“事前介入”。一是基站选址遵循“政府大楼、企事业单位办公大楼、公建配套设施、住宅建筑”的先后顺序,二是把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列入住宅或其他重大工程配套方案的规划方案。

根据工信部235号文件要求,共建共享是通信建设中的一项基本要求。沈明才代表建议政府部门对此项工作加大督察力度,深入推进共建共享工作。特别是在机场、高铁、地铁等公共场所,建设把移动通信基站作为公共设施由政府统一建设,通过多网合一的方式,运营商适当出资租用,满足不同运营商、不同通信网络的基站使用需求,从而达到减少重复建设、降低土地和电力等能源消耗、保护资源和景观的目的,打造能源节约型社会。

沈明才代表说,公众对移动基站电磁辐射的安全系数存在疑虑,是基站建设中遇到的棘手问题之一。世界卫生组织早2006年得出结论:只有过量的电磁辐射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而低频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影响微弱。到目前为止,还未有符合标准的基站对人体产生危害的先例。根据国家标准,基站的电磁辐射强度要求小于40微瓦/平方厘米,而当距离基站10米开外时,辐射强度已小于1微瓦/平方厘米。仅从辐射的强度考虑,基站的辐射与电视机辐射相差无几,远远低于台式计算机显示器背面的辐射强度。因此,沈明才代表建议,要健全和规范基站建设环保测评,科学宣传电磁辐射和环保知识。为消除公众对基站电磁辐射的认识误区,建议环保部门牵头联合三家运营商共同进行基站电磁辐射科普宣传,通过媒体等各种渠道,普及有关电磁辐射的常识,消除公众的疑虑和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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