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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阶段三网融合该如何推进?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1-11 14:20 
核心提示:电信企业向用户提供视频节目时,必须由广电部门提供视频信号资源,如果广电部门在提供视频内容时,对电信部门实施歧视性待遇,那么同样无法实现三网融合。因此,双方需要相互理解,合力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

第一阶段试点启动一年半以来,在网络升级改造方面,电信企业加大了宽带提速力度,目前84%的宽带用户接入速率超过2M;广电方面也加快了省有线网络整合进程,同时积极开展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截至去年年底12个试点地区广电网络双向化覆盖率在城区超过90%,在全部区域超过70%,基本达到开展三网融合的条件。在集成播控平台和监管平台建设方面,中央IPTV集成播控平台和12个试点地区集成播控分平台实现上下对接,并做好与试点电信企业IPTV传输系统对接的准备。各试点地区积极推进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健全三网融合下的网络信息和文化安全监控体系。在业务开展方面,全国IPTV试商用用户已超过1100万户,手机电视用户约3800万户,试点地区基于有线电视网的宽带接入用户近100万户。总体上,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但是与社会各界对三网融合的预期相比,电信与广电的业务双向进入步伐较慢,行政干预和歧视性竞争时有发生,这一困境的背后是一系列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

深化行业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行业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分业监管职责。加快广电管理机构职能转变,理顺广电内部局台、局网、台网之间的政事与政企关系,强化广电主管部门的政策调节、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系统,确保内容可控可管、安全播出。加快电信监管体制改革,协调行业垂直管理与地方政府关系,充实地市一线监管力量,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信网络和信息的安全,建立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市场环境。

探索推进网络与内容的分层管理和分工协调。长期以来广电部门普遍将有线网络定位于保障节目传输安全的技术手段。三网融合赋予有线网络以极强的业务传输能力,除传输电视节目外,还可以提供视频点播、互动电视、政务信息、远程教育医疗、电子商务以及传统电信业务等在内的各种服务,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在此形势下,仍然延续传统管理模式,将会混淆内容管理和网络管理的边界、目标定位和管理重点差异,而且使网络传输监管出现多头管理的情形。为此,建议结合欧盟、日本等国际主流改革趋势,推进“三屏”内容管理尺度的一致性,建立关键节目内容的义务传输规则;同时由电信监管部门统一管理网络传输环节并负责网络和信息安全。

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精神的要求,加快广电部门分类改革进度。推进三网融合的前提条件是成立市场化的企业法人单位,当前多地广电部门仍然维持政企不分、管办不分的运营体制。这种体制下,广电部门兼具运动员和裁判员身份,不可避免会存在歧视对待非广电体系的市场主体的情况。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和广电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把具有明显经济属性、可参与市场竞争的有线电视网络单位交给市场,以塑造合格的市场竞争主体。

进一步深化广电和电信行业改革,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目前无论是广电行业还是电信行业,都是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为主的内部竞争。不推进三网融合,双方相安无事;推进三网融合,双方竞争压力反而加大,总体上双方融合动力相对不足。而三网融合是发展趋势,也存在巨大的产业机遇,对于互联网业务开发企业、网络设备、终端设备厂商而言,它们参与融合市场的积极性很高,业务和产品创新能力也比较强。为此,一方面深化双方行业改革,扩大三网融合试点规模,鼓励广电和电信业务经营主体,彼此交叉进入对方市场;另一方面要降低产业准入壁垒,鼓励产业链上下游其他企业参与三网融合工作,完善产业链,形成产业良性发展合力。(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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