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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背后:宽带接入利益链(2)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马晓芳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22 15:23 
核心提示:三大骨干网指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教育网所运营的网络。目前包括中国铁通、各地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广电系统)在内的其他经营性互联单位(中型接入商)一般以1000元/月/M的价格向骨干网运营商支付费用,而一些小型的接入

三大骨干网指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教育网所运营的网络。目前包括中国铁通、各地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广电系统)在内的“其他经营性互联单位”(中型接入商)一般以1000元/月/M的价格向骨干网运营商支付费用,而一些小型的接入商如长城宽带等,由于规模较小,通常适用“除此之外的情形”,同骨干网运营商“自行协商确定结算方式和费用”。

由于体制和市场竞争等原因,小型接入商的结算标准往往低于中型接入商,于是,中型接入商可以通过从前者那里购买流量来节约成本,这在业内被称为“流量穿透”。但今年中国电信对流量穿透的大范围清理,导致包括中国铁通在内的一些接入商出现大规模断网事件,这进一步加剧了中型接入商与骨干网运营商之间的矛盾。

有媒体引述中国电信内部材料估算,采用“流量穿透”,可以使接入商单个用户成本下降25元/月。按照工信部2010年9月的统计,全国1.2亿宽带接入用户中,电信占51%,联通占39%,铁通(中国移动)占6%,广电占4%。据此估计,在2010年时,如果铁通和广电运营商全部采用“流量穿透”,一个月可节省成本3亿元;反过来,一旦“流量穿透”被封杀,接入商的成本也将相应提高。

三网融合市场之争

无论如何,此次发垄断调查以及引起的广泛讨论,同时也把广电和电信两大阵营之间有关三网融合市场进入之争推到了台前。“我们正在积极准备材料配合反垄断局的调查取证工作。”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有线电视工作委员会会长陈晓宁接受某广电类媒体采访时表示,但他也指出,只是“按照发改委要求进行配合,而非主动进行”。

“电信企业利用行政权力,限制和阻碍有线电视企业进入这个领域。”陈晓宁在采访中表示,“这十几年,为什么有线电视企业申请互联网业务就不被批准呢?合资企业、民营企业都可以申请ISP,有线电视企业的申请就得不到批准?”
此外,陈晓宁还指出:“中国有少数有线电视企业获得了当地ISP经营权,但是要交的钱太多,成本的50%都交作出口流量费,非常不合理。所以对于发改委反垄断局开展调查,我们坚决拥护。”

同样对这个现象“怨声载道”的还有中国移动(中国铁通):“如果按照中国电信要求的结算标准,即使不考虑发展和维护用户的成本,除了所有的宽带业务收入,铁通每年还要再掏6亿元,才能支付向中国电信缴纳的结算费用。”中国铁通一位内部人士表示。

不过,对于反垄断专家来说,无论此次调查背后的利益关系如何,这毕竟是《反垄断法》在央企的第一次运用,“这说明《反垄断法》是不分对象也不分所有制形式的,至少能对其他占有垄断地位、滥用垄断地位的央企起到警示作用。”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竞争法专家徐士英对本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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