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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反垄断前世今生:为了公众还是照顾广电(2)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 郭冬颖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19 22:47 
核心提示:他说清了其中的逻辑:电信和联通建了光纤网,犹如他们两家修了通向全国的高速公路,像新浪、搜狐这样的公众网站都托管在电信和联通的IDC机房里,这些IDC就犹如电信和联通的收费站,假如广电要接入新浪、搜狐这样的

他说清了其中的逻辑:“电信和联通建了光纤网,犹如他们两家修了通向全国的高速公路,像新浪、搜狐这样的公众网站都托管在电信和联通的IDC机房里,这些IDC就犹如电信和联通的收费站,假如广电要接入新浪、搜狐这样的公众网站,就必须交网间结算费,否则,广电的宽带用户就没法上公众网站。”

其认为主要问题就出在网间结算上。广电和铁通都嫌网间结算费用高,于是去国家发改委状告电信和联通垄断。实际上是同行业之间的企业之争。

是进步还是倒退

眼下,不少央企已怀有惴惴不安之心,生怕反垄断之声向自己蔓延。不过,多数人认为,与处罚两家药企不一样,此次很难对电信和联通是否垄断下结论,因为道理很简单,如果要针对电信和联通这样的大型央企,不是国家发改委一家说了算的,还需要征求工信部等其它部委的意见,而工信部作为两家电信运营商的母体是不可能会拿自己过去的下属企业开刀。

尤其是,目前正处于三网融合第二批试点城市核准的最关键阶段,此次状告电信和联通的就有广电,如果真对电信和联通进行处罚,就会使电信业与广电业之间的原有平衡被打破。

《反垄断法》草案立法小组成员、中国社科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张昕竹也认为,电信和联通涉嫌垄断的问题最终会不了了之,也不会有处罚,从目前发改委披露的信息上看,垄断依据是站不住脚的。

这主要是因为电信业存在特殊现象,即“天然垄断”。阚凯力建议增加互联网骨干运营商的数量,在现在南电信北联通的基础上,给中国移动和广电运营商都发放牌照。刘刚则反驳说,基本没有可实施性,即便是美国的宽带全国骨干网也主要由AT&T一家拥有,不可能存在强行从行政角度切割宽带市场的可能性。

刘刚认为,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都是电信业体制变更的结果,中国电信行业体制变革最主要的成果就是形成了几家激烈厮杀的运营商,他们相互拼得你死我活,使得电信业成为很有活力的行业,如果再从体制上以反垄断为名强行遏制电信和联通,那实际上是一种历史的倒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甚至提出这样一种观点:“电信和联通在宽带接入领域的定价是一种市场行为,因此受到《反垄断法》的约束;而中石油和中石化所涉及的定价是一种政府行为,无法依靠《反垄断法》去调整。”这种说法的意思是:走入市场的央企反而要被反垄断;而不走入市场的央企没事,这就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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