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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庭信息化引领和超越三网融合

来源:流媒体网 作者:张善轩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18 21:52 
核心提示:破解三网融合进程僵局的出路在于政府要从中国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的行业性质和基础现状出发,结合国内外信息化发展的实践和趋势,调整三网融合的指导思想、试点目标和试点方式,明确通信信息行业发展战略,让家庭信息化引领和超越三网融合。

2010年1月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这一决定开启了中国的“三网融合元年”。然而,一年多来,三网融合试点进程并不顺畅,迄今尚无一个试点城市的广电企业或电信企业向用户推出三网融合业务,三网融合试点似乎陷入僵局(试点之前上海等地广电与电信企业已合作经营的IPTV业务除外)。破解三网融合进程僵局的出路在于政府要从中国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的行业性质和基础现状出发,结合国内外信息化发展的实践和趋势,调整三网融合的指导思想、试点目标和试点方式,明确通信信息行业发展战略,让家庭信息化引领和超越三网融合。

一、三网融合试点的困境和矛盾焦点

三网融合试点的困境集中表现在融合试点进展迟缓,甚至停止不前。这种困境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出台较难。在起草“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的过程中,广电总局与工信部在双向进入业务范围、IPTV集成播控权等关键事项上分歧很大,从而导致在历时五个多月时间、五易其稿之后,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才于2010年6月9日发布了《三网融合试点方案》。二是试点地区已上报的试点实施方案尚未得到批复。截止2010年8月16日,12个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了试点方案,然而由于这些试点实施方案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因而至今尚未得到国务院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批复。三是广电系统IPTV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已经实现了与试点地区广电系统新建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的对接,但是尚无一个试点地区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实现与电信运营商传输网络的对接,从而三网融合的IPTV试点成了广电系统自导自演的独角戏。由此看来,《三网融合试点方案》所规定的第一阶段试点(2010年6月—2011年7月)任务很难按期完成。这一阶段的试点任务是“试点地区(城市)、试点企业按照三网融合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试点”。

从广电与电信行业近十年的业务竞争关系看,广电总局与电信企业之间在三网融合方面的矛盾焦点是“家庭电视用户争夺战”。虽然《三网融合试点方案》规定了广电企业与电信企业可以相互进入多项业务,但是家庭电视用户却成了双方争夺的焦点。在这场争夺战中,电信企业试图利用宽带网络和IPTV之矛渗透和进占家庭电视用户市场,而广电总局则以党政喉舌和信息安全之盾来坚决防守和反击电信企业对家庭电视用户市场的渗透和进攻。

二、导致三网融合试点困境的原因简析

导致三网融合困境的主要原因在于广电系统和电信企业的体制性质不同、基础条件不同、经营实力悬殊和利益目标不同。《三网融合试点方案》规定,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可以申请经营三项电信业务和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可以申请经营六项广电业务,从而实现业务双向进入。然而,一方面,从广电一方看,广电系统对允许其经营的电信业务无力经营或无心经营。例如,对于有利可图的宽带业务,目前广电网络总体上尚不具备提供宽带服务的能力;对于价格处在下降趋势之中的IP话音等业务,广电企业也看不到有何利可图。另一方面,从电信企业一方看,一是想要的IPTV业务播控权未能如愿,但也不可能单纯做IPTV业务传输管道而为广电企业打工。二是允许电信企业做的几项广电业务既非其所长也无利可图。比如,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权本身就是开放的,有没有三网融合电信企业都可以参与其中;互联网视频的权力几乎也是对社会开放的,已有几百家企业已经获得经营权,即使电信运营商获得了经营权也难以作为近期收入和利润的增长点。三是与受到广电部门制约的IPTV业务相比,电信企业当前有许多对公司收入和发展战略影响较大的重要业务要做。例如,宽带提速及用户巩固与发展、3G用户及业务发展、移动互联网及应用商店创建与发展、行业信息化应用拓展与深化、政企客户信息化巩固与提升、物联网试点与探索等。由此可见,广电总局与电信企业之间没有双赢合作的共同点,三网融合试点进展必然缓慢甚至陷入僵局。(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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