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管理专区 >

支付宝考验(6)

来源:《新世纪》 作者:王姗姗 张宇哲 凌华薇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20 21:23 
核心提示:专家们还指出,马云个人亦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他以董事长之身代表阿里巴巴集团同意终止协议控制,股东可能指控他违背受托责任,对他个人提起诉讼。 阿里巴巴一盘棋 支付宝问题与阿里巴巴集团的MBO问题,是同一盘棋

专家们还指出,马云个人亦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他以董事长之身代表阿里巴巴集团同意终止协议控制,股东可能指控他违背受托责任,对他个人提起诉讼。

阿里巴巴一盘棋

支付宝问题与阿里巴巴集团的MBO问题,是同一盘棋

在协议控制问题上,今日马云与昨日马云之间,今日马云与雅虎和软银之间,马云团队与其他拿牌公司之间,为什么在理解上突然产生如此大分歧?利益不同。

孙正义于2001年领导软银投资2000万美元救阿里巴巴于水火。马孙二人曾有过数年亲密无间的时光,马云多次称孙为“恩人”,即使在这次因支付宝股权闹翻之后,马云在回忆当年时也提到,“成立淘宝、支付宝都是我跟孙正义两个人的君子协定——我全力以赴进入这方面发展,他给予资金支持,到时候我们再讨论。”

也正是在孙正义引荐下,雅虎与阿里巴巴集团于2005年间达成大交易。雅虎将雅虎中国注入阿里巴巴集团,并成为集团持股大股东,持股40%左右,而软银持股29.3%,马云及管理层合共持股约30%,三方在董事会中形成1∶1∶2的格局。

事易时移。阿里巴巴集团旗下B2B、B2C及支付宝业务发展迅猛,雅虎中国日渐式微,逐渐消失。雅虎本身近年也江河日下,股价甚至要依赖阿里巴巴概念支撑,软银的影响力也渐渐不可与阿里巴巴同日而语。2005年那宗大交易固然给阿里巴巴带来2.5亿美元发展资金,并让管理层及包括软银在内的部分早期投资者套现,淘宝和支付宝在获得输血后的发展远超想象,这足以让马云和管理层日后后悔当年卖得太便宜。他们还控制着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如何纠正或部分纠正那宗大交易,重新获得控制性的股权,成为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层最大的纠结。

正是因为存在这一纠结,才会有2007年阿里巴巴B2B业务分拆在港上市这一令投资界看不懂之举。

“投资者都在集团层面,分拆子公司上市,投资者如何退出?”一位创投人士笑道;正是因为存在这一纠结,才能理解马云强调淘宝不许盈利亦不上市之举:在管理层控股问题解决之前,充分释放出阿里巴巴集团旗下资产的价值并不明智。

可以说,马云是在与时间赛跑。淘宝支付宝增长太猛,就算不上市,其价值膨胀显而易见。更重要的是,雅虎有权在2010年10月之后增设一名董事,与软银合计在董事会中形成多数席位。马云在管理层面牢牢控制阿里巴巴集团,但并不是没有可能失去董事会,特别是在雅虎和软银有可能改变对马云态度的情况下。“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马云的名言今日看来颇有内涵。

2010年间,阿里巴巴集团和雅虎的两位CFO——蔡崇信和蒂姆·莫尔斯(Tim Morse)就股权回购问题至少会谈过两次,但最终于6月间破裂。一位接近阿里巴巴集团的消息人士在近期向记者透露,上述两轮谈判最初皆为雅虎主动约谈马云,但后来又全是因雅虎“在最后一分钟打消念头”无功而返。2011年上半年,马云也开始在公开场合抱怨雅虎的谈判诚意。

据福布斯网站2011年5月25日报道,“马云曾在2011年初提出以3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雅虎手中15%的阿里巴巴集团股权”。依据这一流产的交易报价,马云当时对阿里巴巴集团整体估值大约在235亿美元左右。从时间看,这与关于支付宝协议控制安排的董事会会议及马云终止协议控制相前后,支付宝地位问题,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权问题,从来分不开,是马云下的同一盘棋。

马云断掉支付宝协议收购之前,对于马云及管理团队试图从雅虎回购股权,投资界多有同情。外资股东在管理团队MBO问题上立场强硬,毫不松动,固然是股东应有权利,也有缺少弹性之嫌。

善后

一个方向是恢复原状,一个方向是谈判价格(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快速直达

首页导航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