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管理专区 >

双汇变身记:从国资到外资再到管理层控制

来源:中国企业家网 作者:何伊凡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29 21:59 
核心提示:从2002年开始,双汇管理层尝试通过境内“海汇”、“海宇”两家公司为平台,进行改制尝试。2002年中注册的漯河海汇投资有限公司由万隆等50名双汇员工持股,先后参股或控股18家双汇系企业。

从国资到外资再到管理层控制,双汇的“民营化”走过了一条精心动魄的道路

从2002年开始,双汇管理层尝试通过境内“海汇”、“海宇”两家公司为平台,进行改制尝试。2002年中注册的漯河海汇投资有限公司由万隆等50名双汇员工持股,先后参股或控股18家双汇系企业。

2003年6月13日,双汇集团又将双汇发展25%的股份转让给两天前成立的漯河海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宇)。海宇自此成为双汇发展第二大股东,它由16名自然人注册成立,其中11位是双汇集团的高管或中层管理人员,万隆不在其中。

此后三年海宇先后参股、控股投资了数家双汇集团旗下赢利能力较强的公司,2005年它投资的7家公司所贡献净利润高达1.07亿元。

通过“双海”和其它内部平台,实现曲线改制的方案,到2005年因种种政策限制已证明难以独当大任。

一般来讲,国有企业改制有三条路径:引入员工持股计划;整体上市;外部民营化,即找第三者来收购企业。

直接引入员工持股不可行,A股市场也难以满足改制的要求,最可行的就是寻找第三方来破局。

2006年3月份,双汇国有产权在北交所挂牌。9个月后,商务部批复,同意漯河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双汇集团100%的股权转让给香港罗特克斯有限公司(高盛和鼎晖分别持有罗特克斯51%和49%的股份),双汇发展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海宇将其持有的双汇发展25%股权转让给罗特克斯(5.62元/股)。此时,罗特克斯直接和间接持有双汇发展60.72%的股份。

其后,双汇开始为二次改制搭建海外平台。2007年7月,双汇集团管理层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兴泰集团,共有263名双汇发展及关联企业员工持有兴泰集团股份。其中,万隆持股最多。同年,兴泰又进一步在维尔京群岛设立了子公司雄域公司(Heroic Zone Investments Limited),雄域公司则持有双汇国际(Shine C Holding Limited,已更名为Shuanghui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31.82%的股权。而罗特克斯的股东几经腾挪,则从高盛和鼎晖两方拥有变为双汇国际100%拥有,而罗特克斯直接及间接共持有双汇发展合计51.5%的股权。

但直到2009年12月14日,双汇发展才发布澄清公告,确认了高盛对双汇这笔大幅减持股份。公告显示,高盛手中双汇集团的股权只剩下15%。

2006年国有股退出后,境内公众股东与大股东罗特克斯、管理层之间就存在利益分歧。漯河市国资委出售的双汇集团,并非双汇系全部资产,按照评估其净资产为6.6755亿。在此之外,真正意义的双汇集团是一个松散的联合体,总资产将近60亿,涵盖了肉制品加工的上下游产业及多元化产业。

投资者担心,高盛、鼎晖与双汇管理层会联手通过境外公司,收购这部分“未上市资产”,进一步让双汇在境外整体上市。如果在H股上市,对迟早要退出的财务投资者显然是最便捷选择。

国有股退出之初,就有风声传出高盛与鼎晖不过暗渡陈仓,暂代管理层持股,不过始终无明确证据。高盛减持后,境内股东更有理由担心鼎晖是在“站最后一班岗”。

对双汇发展的境内股东而言,最符合利益的选择,是将集团未上市资产注入双汇发展,实现境内整体上市。

2010年11月29日,双汇发展连发18个公告,公布了一揽子资产重组方案。罗特克斯依然持有双汇集团100%的股权,直接、间接持有双汇发展51.45%的股份。双汇集团和罗特克斯拟将339亿元资产置入上市公司。

根据重组方案,兴泰集团成为双汇发展实际控制人。事实上,兴泰集团持有的股份在双汇发展中列在第二位,鼎晖投资旗下基金控制的四家关联公司合计持有的股份超过了它。不过,双汇国际安排雄域公司每股有2票表决权,鼎晖等每股只有1票表决权,而双汇国际又控制着双汇发展,也就是说,鼎晖作为第一大股东,向双汇管理层让渡了控制权。(根据双汇发展公告整理)(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快速直达

热门关键字

首页导航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