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管理专区 >

“脸谱”:企业家的媒体呈现

来源:《管理学家》杂志 作者: 葛建华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23 18:00 
核心提示:中国的企业家正在慢慢形成一个特殊的阶层,他们不但为自己和企业的命运努力,而且与国家的发展休戚相关;他们从社会边缘群体变为社会明星阶层,其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力正在日益呈现。公众在熟知一个个企业的品牌神话同时,也对背后的企业家充满了期待和想象。

中国的企业家正在慢慢形成一个特殊的阶层,他们不但为自己和企业的命运努力,而且与国家的发展休戚相关;他们从社会边缘群体变为社会明星阶层,其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力正在日益呈现。公众在熟知一个个企业的品牌神话同时,也对背后的企业家充满了期待和想象。

人们从早期关注企业家的个人禀赋、管理能力、机会识别、市场开拓和创新组织等“生产性”要素逐渐转移到关注企业家的政治身份、道德责任、公众形象等“非生产性”要素。企业家通过媒体渠道广为人知,并在媒体的特殊语境下被人性化和戏剧化。

我们可以发现,中国企业家的“脸谱”已经在悄然改变:那些“艰苦奋斗、坚忍不拔、草根出身”的朴素特质已经被如今的“商业明星、时尚名流、慈善达人”的鲜明印记逐渐稀释,变得久远而模糊了。

代言:让自己成为符号

各类书刊、报纸、网站、电视等媒体越来越将对企业家的报道和分析作为重头戏。媒体不断给公众传递企业家的能力、道德、行为等方面的信息,使得公众对企业家的认知也被这些媒体资料形塑。

鉴于企业家形象与企业形象的密切关联,越来越多的企业家重视自己的形象管理,愿意花钱和媒体搞好关系。这些民营企业家通过著书立传、上电视节目和安排媒体专访等手段,刻意塑造一种颇具魅力的领袖形象,他们的创业故事被不断讲述,成为市场上的畅销书,也被商学院拿来做教学案例。企业家本人也在企业迅速的发展中被套上了一个光环,俨然变身商业偶像,成为激励年轻人的精神领袖。

《管理学家》2009年第4期刊登了一则读者来信,信中提到:“……企业往往还有一个教父式的领袖……中国人空虚的心灵需要一个偶像,需要一个英雄,再加上懦弱及温顺的特性,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一个强人的企业,即前面所说的有教父式领袖的企业,更容易成功。”

“教父式领袖”的脸谱,恐怕不仅是对企业家个性、能力、魅力的一种描述,而且还是企业家在媒体上希望呈现的角色,他们想给公众留下如此的“印象”,所以竭尽全力把自己塑造成这样的公众形象。

无论是个性使然,还是其价值观作祟,抑或是有意为之的一种“印象”管理策略,客观上,他们的“明星化”都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市场价值。

我们知道,公众是会将企业家形象投射到企业形象、产品形象上的。一个企业家的“符号化”程度越高,他与企业的关联越密切。企业家的形象塑造,如果能得到公众的心理认同,在一定程度上会带给其企业和产品积极的市场效果。

公众实则是有“预期”或者是认知原型的。他们会用自己的规范标准和认知偏好去“套”企业家,如果企业家行为能暗合他们的心理预期,则可获得公众的认同,影响公众对于其企业产品的印象;反之,如果企业家言行偏离公众的心理预期,则有可能出现合法性危机,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这样,我们便可以梳理一条逻辑:就中国企业家而言,企业家努力地使自己呈现出“教父式领袖”的充满魅力和号召力量的形象,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契合中国社会公众的心理认知——成功的企业家就是这个样!自然,这种形象更易获得公众认可,为其企业的市场绩效带来积极效应。

企业家、媒体与公众的互动

这样的一种特定类型的形成,并不是企业家单方驱动的,而是企业家、媒体与公众三方的互动过程中形成。企业家希望能够在受众心中占据一定的地位,并借助媒体来达到这种目的,是为“印象管理”,包括话语、行为、事件的传播,都会达到这种效果,过头了的,就被人指为“作秀”。互联网平台的出现,能够迅速呈现公众态度和行动意向,进而指导企业家的行为;同时,媒体的意见会影响受众的认知,如此反复之下,都进一步宣传和强化了企业家的形象。(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快速直达

热门关键字

首页导航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