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管理专区 >

从唐诗《春夜喜雨》看HR管理

来源:销售与市场 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22 10:23 
核心提示:近日,感觉自身需要点文化的东西振奋一下自己,便想起唐诗意境,是以拈来几篇诵读。待诵到杜甫诗《春夜喜雨》时,不自觉将其与笔者10年的人力资源从业经历联系起来,才恍悟诗中的微妙奥义,若有所想,遂作此文,以飨同仁。

近日,感觉自身需要点文化的东西振奋一下自己,便想起唐诗意境,是以拈来几篇诵读。待诵到杜甫诗《春夜喜雨》时,不自觉将其与笔者10年的人力资源从业经历联系起来,才恍悟诗中的微妙奥义,若有所想,遂作此文,以飨同仁。

杜甫诗《春夜喜雨》诗文:“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白话翻译意思就是:“好雨知道下雨的节气,正是在春天这个万物萌发生长的时侯,随着春风在夜里悄悄地落下,悄无声息地滋润着大地。雨夜里野外黑茫茫一片,只有江船上的灯火还在闪亮。天亮了,看看这带着雨水的花朵吧,娇艳欲滴,整个锦官城已经变成了繁花族拥的世界。”

下面,我就从对应诗文入手,对人力资源管理之道作一一剖析如下:

1、人力资源管理者须是一嘲雨”,即首先人力资源管理者必须具备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专业素质,愿意且适合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其次是人力资源管理者须是一嘲好雨”,“好”的意思是,人力资源管理者不仅要具备人力资源管理素质和适合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而且还得有良好的素养和深厚的功底,是能为大家带来“好处”的“好雨”,能滋润“作物”的收成,能解决“作物”运作所需要的资源。

事实上,在人力资源管理的实践中,很多企业却找不到合适的人力资源管理的“雨”,聘用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往往是半吊子出身,对人力资源管理一知半解,甚至是不知亦不解,根本不符合“雨”的标准,更别说是“好雨”,根本不具备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胜任素质,结果被企业请来做人力资源,其人力资源管理的效果便可想而知。

2、人力资源管理者须懂得“审时度势”,要能“知时节”,知道要在“春”这个万物萌发生长的节气“下雨”,而不是其他时候。唯此,才能顺应时势,借力打力,才能事半功倍,才能马到成功,才能真正将人力资源管理做好,做出实效。

事实上,在人力资源管理的实践中,有多少人力资源管理从业者,就是因为不懂得“审时度势”,不能够“知时节”,而导致许多工作本来很好,有很好的想法,但却在不适当的时间做了,结果“南辕北辙”,往往事与愿违,离期望的目标相去甚远。这就有如“好雨”不在“春”的时候发生,夸张地说,是在“洪涝”的时候发生,那么它的效果可想而知了,作用只能适得其反。

3、人力资源管理者要做到“知行合一”,不仅能“知时节”,更重要的是还要能“当春乃发生”,要“发生”才能真有效果,不能只想不做,当行不行或不当行而行。

事实上,在人力资源管理的实践中,有很多人力资源管理者,具备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但往往不能够抓住时机做适合的事情,导致许多人力资源工作只停留在理论、表面和书面上,而不能真正的“落地生根”,产生实效。这是许多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派”的通病,说起来头头是道,做起来软弱无力;看起来无比美好,做起来一无是处。

须知,“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无论是中国古代先贤,还是马克思主义,抑或著名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无一不强调“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了解自然、改变自然”和“管理的目的是实践。管理不在于知,而在于行”。

人力资源管理者绝不可做“言语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要敢于实践、勇于作为。唯此,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才能真正的落地生根,产生实效。(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今日头条

    更多>>

    快速直达

    热门关键字

    首页导航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