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电视台 >

网站内容成熟将动摇电视最后的根基(2)

来源:微博 作者:王明轩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5-12 11:26 
核心提示:这就是说,内容是我们十分牢固的根基,它以思想力、权威性、引导力,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文化品牌的沉淀,把我们和观众紧紧联系在一起。同时,即使没有当今政策的保护,由于内容把握的困难,制作的难度,较高的成本等

这就是说,内容是我们十分牢固的根基,它以思想力、权威性、引导力,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文化品牌的沉淀,把我们和观众紧紧联系在一起。同时,即使没有当今政策的保护,由于内容把握的困难,制作的难度,较高的成本等因素,别人短期内也很难从我们手中夺走。

然而,有一利则必有一弊,藏獒固然凶猛且忠诚,但若对手家里也养了藏獒可就是我们的噩梦啦。视频网站没有自制内容时,它只是一个渠道,而一旦它们也开始做自己的内容,通过自己的思想力、引导力来吸引和抓取观众,把他们俘获成拥趸和粉丝,那么我们电视与这些受众间的纽带就彻底被斩断了。

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如果有那么一天,观众们在视频网站看完内容不再想起我们,而是说腾讯又报道了什么,优酷的“张岩松”、“李岩松”又发表了什么观点......

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这个视频网站已经完成了从传输渠道,到有号召力的视频媒体的完美转型。而与此同时,也意味着我们彻底失去了这些观众,在这些观众心中宣布着我们作为媒体的死亡,而且还是脑死亡。

从这个意义上看,完成自制内容的品牌化建设,是各视频网站实现媒体化、平台化的最后一战,而守住内容的优势,是保住我们传统电视的最后根基。

三、但我们必须正确理解“内容为王”

有人会笑,“内容为王”这是广电圈儿里连老一点的苍蝇都明白的道理,还用你在此长篇累牍地啰嗦?

其实,这也正是我所担心的。人类在某种环境中生存久了,往往就会忘记自己来时的路,电视媒体环境长达几十年的稳定发展,也让我们许多电视人教条僵化地理解内容为王。而且这种近乎原教旨主义色彩的对内容的理解,导致了很多电视人的集体性麻木,甚至是传媒界的知名教授也高举着“内容为王”的大旗,带领着一群俨然口念咒符的义和拳似的电视人在悲壮地坚守厮杀。这里,我无意因为看穿了皇帝的新衣而对同一战壕的兄弟们施以嘲弄,因为不解开这个“心结”我们就不可能义无反顾地向新绿洲挺近。为此,我们必须先搞清内容是怎样当上“王”的?

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大众媒体都必须由内容、介质、渠道、受众四个要素构成,每个要素都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因此,衡量一个媒体的价值就是这四者的乘积,其中任何一个为0,则整个媒体价值为0。

如此看来,各要素之间同等重要,怎么内容就稀里糊涂称上 “王”了呢?

这是因为相对于内容而言,现代传媒中,介质、渠道、受众一旦形成,它们在短时间内的稳定性比较高(比如介质,北京有四百万电视机,短时间内不可能一天、一个月就变成八百万,或二百万台),可以说这三个要素在一定时间内(半年、一年)的趋势是可以预见的。而内容就完全不同了,由于内容的复杂性,受众对不同信息接收的复杂性,导致内容和观众对接出火花的概率很低,或者说优质内容的“成品率”很低,这就使内容成为四个要素中最不稳定的要素,同时段不同内容的收视率可在一周、一个月内发生几倍的大幅波动。这样我们就会发现,其实介质、渠道、受众是三个相对的常量,是可知可控的,而内容是很难把握的变量,于是,它就变成了媒体价值公式中,决定乘积大小的最重要的因素。这样,内容就毋庸置疑地登基加冕了。被视为传媒圭臬的“内容为王”也正是基于这种认知被大家挂在嘴边的。

以上是多数人对现代媒体的常态认知,如果没有重大的变故,我们还可以这样认知下去。然而,互联网的兴起,每年几千万的移动终端介质的普及和几千万的受众向互联网的转移,正在快速地把介质、渠道、受众由过去的常量变成难以驾驭的变量,它们的剧烈变化也开始对媒体短时间内的价值产生影响,而内容整体上没有大的突破,内容的王位已经开始动摇,完全可能出现天下皇帝轮流做,介质为王,渠道为王,甚至受众为王的局面。

当然,长远角度看,内容迟早会再次夺回王位,但那要到技术的进步趋缓,介质、渠道、受众再次稳定以后,那是很多年以后的事儿了。但如果我们电视人在这场新媒体的争夺战中失败了,即使内容若干年后重新夺回王位,执掌王权的也不会是我们,而是视频网站自己培养的视频精英。

四、视频节目的突破方向在全新互动的节目形态

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将来夺回王位的决不会是我们现在正在制作的,仅仅适合线性播出的视频节目。人类革命性的技术进步都会导致相关的艺术文化形态的变革,互联网技术实现了低成本、大容量、点对点、多点对多点的信息高效双向传输,这就必然要改变我们在传统单向电视基础上形成的节目形态,最大的变化就是视频节目的互动化。

为什么是互动,而不是别的呢?

这是由人类获得信息的目的就是为了对信息作出动作,作出反应,才能保证自己的生存。人类当初选择了传统媒体是因为技术条件的限制,不得已的过渡性手段。今天,互联网正好满足了人类的这些本能,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兴起,更是干柴遇烈火般地把人类社会推进到信息互动传播的时代。互动成了今天信息传播的本质特性,它符合人的天性,也符合网的天性。不能互动的信息传播要么发展不起来,要么将式微,甚至消亡。

不信,你把微博的转发、评论、私信这些互动功能都关掉,它还能有今天四亿之众用户吗?那不就成了中国移动曾推广的《手机报》吗?你把淘宝的订货、评价、支付等互动功能都关掉,它不就成了一本电子的广告DM杂志吗?还会有今天马云的春风得意吗?

互动,互动,还是互动。

今天在人类的四种主流记录再现符号中,文字,图片,语音建成的网站或应用都走向了互动,视频这种符号没理由不走向互动。现在我们还处于视频内容的简单搬运阶段不是人们不需要互动,而是视频的信息量大,传输不便。其实恰恰是这道技术门槛为我们电视人暂时延缓了竞争者的全面胜利,为我们积蓄自身能力发动反攻创造了机会。

1、互动的三个阶段

大体上互动将以技术为先导围绕三个阶段展开。首先实现简单的观众与手机、pad等机器互动,既人机互动;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用户系统后,实现观众与观众之间的互动,既人人互动;最后实现观众与节目及其主创人员的的互动,既人与内容互动。(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