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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央视开设“3・15”频道(2)

来源:半月谈 作者:潘昕妙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27 11:12 
核心提示:每年都在315前后央视隆重推出一批假货,就感觉是打假是时令水果似的,过了这季就没了。假货商也在315前后分外小心,而这个时间一过又逍遥自在起来。其实光靠央视曝光也没用,就算设置了打假频道,时间长了也必将被

每年都在3・15前后央视“隆重”推出一批假货,就感觉是打假是时令水果似的,过了这季就没了。假货商也在3・15前后分外小心,而这个时间一过又逍遥自在起来。其实光靠央视曝光也没用,就算设置了打假频道,时间长了也必将被假货商找到空隙。其实最重要的是有一个全民抵制假货的氛围,有一个硬的起来的制度。――贝拉

其实个人感觉央视新闻台的《每周质量报告》这一节目起到的作用类似于文中所提的“3・15”频道。“3・15”不该年度一次,它不是春节,它是应该每天每时存在于我们身边的监督系统。――胡倩

成立专门的频道不怎么可行,针对消费者权益做两档强势节目,才真的可行。毕竟一个频道,就算一天播放12个小时,也是需要至少十几个栏目支撑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要曝光多少行业。必须认清一个事实,记者不是专家;当节目赶着节目的时候,就没有这么经典的3・15晚会了,记者为了凑节目就会不考证不调查,导致信息不真实,很容易因为过度维权伤害到企业。因此,做个栏目,每天一期,这个频率才是合适的。此外,我觉得当务之急,曝光之后,提出定论和解决办法。比如:火腿肠的问题闹了很多年了,到底能不能吃?转基因的食品到底有问题吗?家电的辐射到底有多大,怎么避免辐射?不能只破不立,要有破有立!――马超

作者似乎有点清官情节,好像非青天大老爷不能惩恶扬善,好像非央视3・15不能打假曝光。其实正如吴邦国委员长所说,我们的法制建设是完善的。我们应依靠法治而不是央视治。当问题反复出现的时候,应该督促政府在完善的法制下完善法治。――笔笔的笔

开频道有点浪费了,支持开一档节目的做法,以后人们也有一个接受信息和反应情况的途径,也是一个媒体和群众共同监督的手段,节目经营好了,人们会从中获益的。不过这只能是一个敦促法律制度和监管健全的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杨弼麟

消费者的维权应该常态化,而不是“节日化”。要想常态维权,就要培养消费者的“自组织能力”。要有一个真正代表消费者的独立的组织,而不是有央视这种官方事业单位来“代办维权”。可能有些人会担心民间组织对社会稳定的影响。我想说,稳定也有好坏,有良性的稳定,也有恶性的稳定。一个有活力的民间社会才能造就真正的稳定社会。――王俊岭

在相关部门的监管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媒体就要站出来发挥自己的监督作用,如果任由那些无良厂商为所欲为,我们这些老百姓还有活路吗?――李特

不是人们想看“3・15”频道,而是苦于平时自身的消费权益得不到维护,只有在每年的三一五那一天才会有人伸张正义。很奇怪,消费者协会一直都有啊,为什么人们还会不满意呢?其实消费者协会的投诉电话每天都响个不停,只不过光打雷不下雨,对于那些侵犯消费者利益的现象视而不见,只做面子工程。这样说来3・15晚会就像一个消费者节日一样,盼望着天天有3・15晚会看!――张欢

当消费者把维权的愿望都寄托在一台晚会上,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原先央视有一档《每周质量报告》,如今不知是否安好?电视上曝光再多也有限,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何常常缺席,法律法规为何难以见效?媒体和人民应该监督政府,政府来监督企业,现在却变成政府监督媒体和人民,而媒体则身份暧昧难做人,这叫媒体情何以堪,叫人情何以堪!――小迷

消费者群体可以说是数量最多的一个日常性群体,他们的意见或看法对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经济水平的提高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一个城市甚至一个国家的生产动力都依赖消费者的消费水平,如若保障不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市场上的经济秩序会或多或少地出现紊乱的状况,在央视创建“3・15”频道,是国家对消费者利益给予保障与重视的体现,值得提倡。――于瑶瑶(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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