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电视台 >

中央电视台与青海广播电视台帮扶签约

来源:中央政府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12-26 13:36 
核心提示:又讯,据青海卫视副总监刘朝晖表示,自己并不清楚这个合作的具体内容,回去还要看一下具体新闻报道。从目前湖南团队在青海卫视的工作开展来看,还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如果有任何变化,将以高层公布的动态为准。

12月14日,中央电视台帮扶支持青海广播电视台发展签约仪式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举行。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省委副书记、省长骆惠宁,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吉狄马加,副省长张建民,国家广电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电视台台长胡占凡,中央电视台总编辑、副台长罗明,中央电视台纪检组组长张海鸽,青海广播电视台台长周贤安等出席签约仪式。张建民副省长主持签约仪式。

强卫发表讲话,对中央电视台长期以来关注支持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中央电视台按照中央领导的指示与广电总局的要求,专门成立以胡占凡台长任组长的帮扶小组,积极与青海方面多次对接指导帮扶工作。这次签订两台帮扶协议,体现了中央电视台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对进一步推动青海广播电视台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相信青海广播电视台在中央电视台的支持与指导下,一定会越办越好,不断获得新发展。

胡占凡表示,一直以来,中央电视台高度重视对外帮扶工作,将帮扶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电视台作为自己的一份责任。以正式签署协议的形式实施帮扶工作,不仅开创了中央电视台对外帮扶工作的先河,也标志着中央电视台与青海省、青海广播电视台的合作进入了新阶段。作为一项长期计划,协议充分考虑了青海台在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体现可操作、能持续、求实效的特点。他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新起点,在切实履行协议各项规定的同时,在日常宣传等领域开展广泛的合作,进一步推动双方关系迈上新台阶。

根据协议,中央电视台将从人才队伍建设、新闻宣传、节目支持、技术设备、经费等方面对青海台予以帮助和扶持。(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