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内容 >

类型研究与电视研究综述(5)

来源:人民网 作者:刘艳 张鹏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25 08:38 
核心提示:学者易前良则对电视节目同质化的原因进行了理论透视。他认为,电视类型可以从多个层面来认识。第一个宏观的层面,电视节目可以区分为三个大的类型--新闻节目、娱乐节目、广告,新闻节目遵循纪实主义原则,对社会予以

学者易前良则对电视节目同质化的原因进行了理论透视。他认为,电视类型可以从多个层面来认识。第一个宏观的层面,电视节目可以区分为三个大的类型--新闻节目、娱乐节目、广告,新闻节目遵循纪实主义原则,对社会予以监控跟踪娱乐节目可以虚构,或人为地设置现场,以审美娱乐为诉求广告则具有显明的商业旨归,通过意义的嫁接获取注意力资源。第二个中观的层面,如新闻舆论、科学教育、服务广告、文艺娱乐节目等,因社会功能不同而遵循不同的常规。第三个中观的层面,如电视剧、体育节目、谈话节目、综艺节目、益智节目等等。第四个微观的层面,如历史剧、清景剧、韩剧、古装戏、晚会、真人秀。

该学者同时指出,类型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电视类型与文学文体不一样,后者更具有纯洁性,而前者是驳杂的,电视类型之间的互文性极强,有时到了“ 不分彼此”的地步。从这一点来说,电视文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作者,电视是一门组合的艺术,而非创造的艺术。类型不是静止不变的,而在不断地被抄袭改造的过程中被消费直到完全僵化,再从人们的视野中淡出。类型中永远也不会出现纯粹的“经典”,它们总是在不断的整合和变异中耗散自己的新鲜感和刺激力,最后终归于平淡,为人们所淡忘。

值得指出的是,对于类型与创新,该学者认为“超类型”的电视节目并不存在,关键是如何模仿。他进一步指出,模仿与借鉴要有全球视野;类型组合前,要对原类型有充分的了解;模仿必须要做社会语境的估量与分析。

四、小结

电视类型研究最初限于电影,而后才扩展到电视领域。通过对国内外电视类型研究的文献回顾,不难发现,现有电视类型研究仍以个案研究为主。遗憾的是,目前国内对于类型电视研究理论的介绍还少之又少。

笔者认为电视类型研究,应该打破理论和现实的界限,实现有机统一。笔者在搜索文献中发现国内电视类型研究的层次还相当浅薄,大多停留在某类节目的程式,包装等方面的外在探讨,难以给予深厚的理论关照。值得欣慰的是,本文选取论文的学者已经在做这方面的理论尝试。

对于电视类型研究,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两点值得强调:1、从电视史的角度,认识电视类型的发展脉络。电视类型是流动的过程,某些时候会是某一电视类型的重新回归,正是这样的回归为我们电视类型的创新带来了不竭之源,但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做的是从历史出发,加入现代元素,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创新。2、知识产权保护、产业链构建等一系列法律、营销理念应该为电视类型创新提过制度保障。媒介之间的相互借鉴、抄袭, 会加速节目的同质化和生命周期的缩短,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会确保一个良性竞争环境的形成。(作者系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