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电台 >

珠江模式拯救广东电台 收听率多年居省市第一(2)

来源:《传媒》 作者:杨硕 黄冬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13 09:16 
核心提示:传播观念:立足特性 突破创新 珠江模式发展的二十五年来,广东电台秉承敢为天下先的创新传统,以突破理念勇于担当的媒介实践树立了业界品牌。尤其当前,面对网络科技、数字模式、3G通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创新,广

 传播观念:立足特性 突破创新

“珠江模式”发展的二十五年来,广东电台秉承“敢为天下先”的创新传统,以突破理念勇于担当的媒介实践树立了业界品牌。尤其当前,面对网络科技、数字模式、3G通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创新,广播下一步走向哪里一直是有待破解的难题。在抉择的关头,“珠江模式”同样给广播业者一个有益的启示——立足媒介属性是基础,开展先试先行是关键。

遵循媒介特性,致力节目创优。当前,三网融合的呼声很高,似乎传统媒体只要配对网络科技便转瞬升级为集大成者,以破竹之势坐享其成、尽收其利。针对这方面,申启武在《广播生态与节目创新研究》一书中不无忧虑地表达:科技的发展可以弥补广播的某些缺陷与不足,但在媒体传播形态互相渗透与融合的过程中,如果连广播的本质特性都被同化了,那么广播媒体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诚然,创新不是突发奇想,而是在掌握规律的基础上因势利导。“珠江模式”的“大板块、直播化、主持人、电话热线”也无一不是立足媒介的特性才得以发挥优势并开拓格局的。所以,资源的组合原是谋求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操作起来不是简单的功能叠加,更忌讳以同化为代价的盲目扎堆结合。

在三网融合背景里谈广播发展,要明确一点,融合是方向并非结果。作为传统媒介的广播,其媒介属性和传统优势才是发展之本。这些年来广东电台继“珠江模式”之后一直探索二次创业之路。以珠江经济台为例,创立了以新闻资讯为龙头的新格局:从内容上发力集中力量开发金融、法律、房产、 汽车、饮食五大专业市场;形式上有以广播剧与专家点评结合的法律咨询节目《以案说法》、与省消费委员会合作的即时在线投诉节目《秘书长热线》、以短信互动见长的深夜清谈节目《心灵地图》等;在专业性和创新性上有着极为精彩的发挥,从“珠江模式”后一直丰富开发热线电话、手机短信、网络留言等等。围绕着广播媒介属性的核心力,广东电台业打造了一批脍炙人口的优秀创新型节目。

借助技术改革强势,开辟模式更新升级。“热线交流”和“直播模式”作为“珠江模式”的亮点,掀起了广播节目形态创新的高潮。这里除了先进的传播理念之外,更是依靠强大的科学技术支撑。正是得益于技术革新才给广播提供了突围和升级的可能,“珠江模式”的积极探索和大胆发挥为下一步广播形态创新提供了思路。如今,在三网融合的大背景下,新平台上的跨媒体发展已然成为媒体发展的趋势。其中,广播传播与交流模式迈上了前所未有的新平台。谋求在全媒体的统一界面上,实现节目强势吸引和受众稳定收听,这本身就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和创新产业。时下,伴随网络及手机的普及,广播传播渠道发生了根本性突破。

其实,早在1996年12月珠江经济电台就成功进入了互联网。进入新千年后,广东电台将技术创新作为跨越式发展重要部署来应对新媒体的挑战。2000年初,他们将所有的专业频率全部进入互联网直播。2005年下半年,他们与京信通信公司和华南理工大学合作开发音频、视频的网络广播、手机短信等增值业务,并向国家广电总局申请,获得了开办网络视听节目的许可证,开办了珠江经济电台的网络广播。在此基础上,广东电台又和团省委合作成立了青少年网络电台,并从电信部门拿到增值业务批文,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和音频、视频互动成立天网公司,专门经营传统广播媒体延伸出来的多媒体增值业务。同年12月,他们还试播了两套数字广播频率——音乐之声DAB古典频率和音乐之声DAB流行频率。2006年进一步实现珠江台、交通之声两套节目在DMB单频网中播出。目前,广东电台正站在新的起点上强化技术创新力度,谋求新的发展。(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