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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领域是网络传销“高危之地”?(2)

来源:创事记 作者:李俊慧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10-21 16:51 
核心提示:领域二:广告联盟风险指数:★★★★ 在网络广告领域,按照计费结算方式不同,可区分为CPC(按点击付费)、CPA(按下载并安装付费)和CPS(按成单金额付费)等多种形式。 其中,按照带来成单金额计算佣金返利的方式(CPS)

领域二:广告联盟风险指数:★★★★

在网络广告领域,按照计费结算方式不同,可区分为CPC(按点击付费)、CPA(按下载并安装付费)和CPS(按成单金额付费)等多种形式。

其中,按照带来成单金额计算佣金返利的方式(CPS)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演变成“网络传销”。

一般来讲,整成的按成单金额计算佣金返利计算方式只涉及一级,即网站给指定电商平台带去交易后,电商平台按照从其网站来的用户的实际成单金额给网站计算返利或广告费用。

但是,如果不法分子把这种模式的结算下级不断延长,即鼓励网站再去直接发展或滚动发展下线网站,那么,这种模式就很容易演变成传销。

所以,对于热衷于参与返点购物的用户或站长群体来说,要多加谨慎,仔细辨别,避免落入不法分子设置的网络传销骗局。

领域三:搜索代理风险指数:★★★★

大多数人可能认为,搜索行业与网络传销“八竿子打不着”。但现实却给了大家一记响亮耳光。

在“爱搜索”涉嫌传销一案中,该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广告套装。只有在购买广告套装后,才能成为“爱搜索”合格会员,取得经销商资格,可以做“爱搜索”广告套装的销售推广。

警方查明,该公司上层会员的收入来自下面各层会员缴纳的费用,会员的收入多少跟点击广告根本没有关系,完全靠拉人头赚下面人的钱。

2012年3月至案发,白某纠集唐某、丁某等20余名传销骨干成员,发展下线会员1.3万余人,这一传销组织涉案金额总计逾3亿元。

从该案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不法分子打着“搜索”的旗号,以广告套装(类似竞价广告投放方案)做掩护,实际上干的是“网络传销”,参与其中的人收益并不来自广告点击返利,而是按照“人头”及“层级”作为计算方式。

领域四:P2P平台风险指数:★★★★★

当前,P2P理财火爆势头并未因部分平台跑路而停歇,一些人抱着各种各样的目的还是在往里面冲,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不法P2P平台不仅可能会涉及非法集资,也有可能成为网络传销的新平台。

虽然当前P2P的主要模式是以民间借贷为主。但是,不法分子稍加改变,就能让P2P平台成为网络传销的平台。

目前,很多P2P平台对注册用户邀请好友参与P2P理财也设置有返点或奖励比例。只要其稍加改变,将注册用户邀请客户的再邀请客户也纳入上一级用户返点提成中,那么,这种客户拓展模式就有了网络传销的“风骨”。

在这种模式下,是否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借款人已不重要,注册用户的收益完全与其发展的成员数及成员出借金额挂钩。发展直接成员或滚动成员越多,注册用户的返点收益越高。

尤其在P2P平台主营P2P业务出现坏账时,如果P2P有这种模式,出借人为了拿回本金,可能会铤而走险陷入网络传销之中。

虽然笔者仅列举了四个网络传销高危领域或行业,但实际上,大多数互联网应用都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网络传销平台,而区分是否传销的关键还是在于,参与者的收益来源到底是什么形式的?凡是涉及“拉人头”的,则十有八九涉嫌传销。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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