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假宽带”是国际现象(2)

来源:人民邮电报 作者:杨然 李晖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09 14:05 
核心提示:国家应有测速规范 为了满足消费者最大利益,确保在宽带消费上物有所值,防止不规范的行为发生,很多国家的监管机构建立了自己的测速网站,让消费者随时对自己的宽带业务速率进行测试。 除了监管机构的监测,目前还

国家应有测速规范

为了满足消费者最大利益,确保在宽带消费上物有所值,防止不规范的行为发生,很多国家的监管机构建立了自己的测速网站,让消费者随时对自己的宽带业务速率进行测试。

除了监管机构的监测,目前还有很多网站和机构测量并发布用户宽带业务的速率,例如Speedtest.net、Akamai、ComScore、M-Labs、Google的Youtube等。由于测试方法不同,这些网站和机构测得的数据各不相同,给消费者和行业管理者带来了困惑。2011年FCC对上述各种测试结果进行了评估,决定使用两个工具(Ookla公司的Speed Test和Measurement Lab的网络诊断工具)来收集宽带实际速率,并用Speedtest的数据进行国际比较。但FCC认为Speedtest数据存在片面性,受多种因素影响,不能完全反映当地整体宽带情况。FCC认为更精准的方式是进行基于硬件的监测。FCC已与Samknows公司合作,征集了近万名志愿者,在志愿者家中安装测试盒子,实时监测网络服务质量,其第一份测速报告就是基于6000多个志愿者家庭的数据撰写的。

英国、芬兰等认为需要对运营商网速的宣传进行规范。2011年9月英国广告实践委员会(CAP)和广播广告实践委员会(BCAP)对运营商宽带广告速率提出规范导则,规定只有在10%的用户达到广告速率中的“up to”速率后,运营商才可以使用“up to”这个词。CAP与BCAP的规则将于2012年4月生效。Ofcom今年2月2日发布的报告是CAP和BCAP在去年9月提出规范宽带广告速率后第一次出版的宽带性能报告,在报告中Ofcom明确了CAP和BCAP的要求,要确保广告不会误导消费者。

为了与CAP导则中10%可用度的要求一致,Ofcom称最大“up to”8Mbps的宽带套餐应该为6Mbps,广告上提供“up to”20/24Mbps的速率应该以14Mbps出售。另外,对这些套餐还要有补充的信息,如中位值速率(median speed)或中位值速率上下一半用户可达到的典型速率范围。例如,对于目前广告速率为8Mbps的ADSL业务,10%的用户能达到的速率是6Mbps,中位值速率是3Mbps,典型速率范围是1Mbps~5Mbps。

美国等开始筹划更精准的速率测量。美国在宽带战略中建议FCC与NIST(美国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建立宽带测试技术标准与方法,并且不断升级,未来监测的宽带性能可包括:运营商网络实际速率(从接入到互联网网关);端到端业务性能;高峰时实际速率与性能;特定时段、特定用户比例(如:95%)的实际速率与性能;给定标准协议与应用的速率与性能等。

运营商应尽告知义务

消费者往往缺乏宽带速率相关知识,调查显示:在美国就有80%的人不知道广告速率与实际速率之间的差别,需要进行广泛的科普。

宽带运营商在努力提升自己宽带性能的同时也应该透明、客观地介绍自己的业务,对影响宽带速率的因素明明白白向消费者进行说明。在英国,主要的宽带业务提供商都已经承诺要确保消费者可以得到有关速率的清楚信息, Ofcom在“宽带速率自愿守则”中,要求网络运营商向将签署宽带业务的用户告知可能获得的最大速率,包括:标称或广告速率、接入线速率、实际吞吐速率、平均吞吐速率。此外,运营商还要向用户解释影响速率体验的因素,如:用户线自身情况、运营商网络容量、共享网络的用户数、运营商业务量管控政策、每天各个时刻用户在线数量及接入到特定网站的数量等。

总之,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面对宽带速率的困惑,需要进行有关速率的科普,尽早建成有公信力的测速平台,定期发布分析研究报告,并在将来条件成熟之时推出更加贴近消费者感受的监测体系与数据。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