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IBM再曝“洋行贿”引发跨国企业内控管理反思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25 16:40 
核心提示:近年来,随着行贿案三个字高频率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跨国企业曾经的光芒也变得黯淡起来。 日前,IBM公司再次曝出在华行贿丑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指控其在1998年至2009年间,以提供跨国旅游、娱乐、礼品及现金酬劳等多种形式,行贿中韩等国官员,

近年来,随着“行贿案”三个字高频率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跨国企业曾经的光芒也变得黯淡起来。

日前,IBM公司再次曝出在华“行贿”丑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指控其在1998年至2009年间,以提供跨国旅游、娱乐、礼品及现金酬劳等多种形式,行贿中韩等国官员,违反了美国《反海外贿赂法》(FCPA)。

此前有评论指出,中国商界中的“潜规则”是导致跨国公司群体 “异化”的原因,真的是中国的商业环境土壤催生出了坏种子吗?

“跨国公司自身的商业伦理和内控制度存在缺陷,为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而不顾道德、制度和法律约束,(以至于)海外贿赂已经成为它们获得订单、赢得业务的重要手段。”正略钧策管理咨询顾问陈和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如此总结。

“洋行贿”,跨国企业的集体堕落

在日前曝光的IBM行贿案中,SEC方面表示,2004年至2009年期间,可以查实的IBM在华违规作案就高达114起。事实上,这并不是IBM第一次在华涉嫌行贿,上一个丑闻的纪录可以追溯到2002年至2004年期间,该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张恩照进行行贿。

在此之前,已经有诸多跨国公司涉嫌在中国“行贿”,其中包括朗讯、德普、IBM、家乐福、摩根士丹利等一批耳熟能详的大型跨国公司……

国内民间经济分析机构安邦集团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一直呈上升趋势,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事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

2005年“德普案”爆发的时候,德普美国总公司财务总监JimBrill对媒体的回应是:“行贿本来就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行为,以后会随时警惕此类事情发生。而DPC也仅仅在中国发生了这类事情。”

不过,六年之后,IBM案牵扯出了其在韩国、阿根廷等国也有类似的行贿案件,且日本政府紧急向IBM追缴企业所得税,金额高达300亿日元(约22.74亿元人民币),创下迄今为止日本国内金额最高的偷税漏税案。更多的声音在告诉记者,“洋行贿”的内因或更大于外因。

湖北民营经济研究院院长助理、武汉麦立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顾问曾庆学博士在邮件中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个企业自身企业文化坚守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是企业克服行贿产生的第一股力量。”

曾庆学认为,跨国企业行贿涉及两个方面,也就是“两股力量”。第一个方面就是上文所说的企业自身坚守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第二个方面才是企业所处的环境,“这两股力量此消彼长,只要企业在经营,就一直在打架。”

无独有偶,陈和午也把跨国企业在华行贿的第一主要原因归结为企业内控自身。陈和午认为,虽然我国发展中的经济环境和未完善的法律体制也是构成跨国企业行贿的原因,但跨国公司自身的商业伦理和内控制度存在着缺陷,“为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而不顾道德、制度和法律约束,海外贿赂已经成为它们获得订单、赢得业务的重要手段。”

事实上,“洋行贿”确实并不仅仅发生在中国。早在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出台之前的1976年,美国证监会就在一份名为《可疑与非法企业支付行为的报告》中指出,有超过400多家的美国企业承认有过可疑或者非法支付行为,这些企业通过赞助的形式,向外国政府官员、政治家以及政治团体共计支付了超过3亿美元的费用。在这些企业中,有超过100家都位居行业500强之列。

企业内控制度或形同虚设

频发的洋行贿案,不禁让人怀疑这些跨国企业的管理问题,而众所周知,跨国企业无论在内还是在外,都受防控商业行贿方面的规章制度约束。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