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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TV呼唤竞合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7-19 16:59 
核心提示: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短期内广电避免了资金瓶颈的压力,有助于发挥广电的内容资源优势。不足之处在于不利于广电的企业化转型,广电的IPTV业务完全依赖于电信,同时电信也需要投资于内容,其IPTV业务的服务成本比较高。

随着信息技术、数字技术、网络融合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广电网、互联网、电信网三者之间的产业边界逐渐模糊,融合发展成为新的产业形态。IPTV就是广电网和互联网结合的产物之一,它整合了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的优势,将互联网的自由度与多元性融入电视,能够为用户提供实时点播、在线咨询、网络购物等优质的个性化服务。据市场研究机构Pyramid Research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世界上前三大IPTV市场(中国、法国和美国)用户数均超过了1000万,约占全球市场的53%,且我国以2300万的用户居于全球首位。然而,从家庭普及率来看,西欧和北美地区最高,分别达到14.4%和8.8%,而我国仅为5.7%(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国家庭户口数为40151.7330万户),更是无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60%以上的普及率相媲美。

在我国,广电手握IPTV牌照,掌管IPTV集成播控权,互联网宽带出口和互联网数据中心(IDC)资源又由电信掌控,占据着播控管道,两者协调合作可以促进IPTV快速发展。然而,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广播电视业与电信业却彼此独立,各自为营,两者之间的竞合关系成为阻碍IPTV发展的瓶颈,致使我国IPTV业务发展缓慢。因此,如何协调两者之间的竞合关系,电信与广电如何选择各自的竞合策略,成为IPTV业务发展的关键所在。

竞合理论引关注

在企业实际运营中,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通常都是同时发生的,而且是纷繁复杂的。企业的收益一部分来自于企业间的竞争,另一部分还可以来自企业间的合作。Hamel,Doz和Prahalad(1989)最早关注到企业间在经营管理时可以同时开展竞争与合作。Brandenburger和Nalebuff(1996)则首次将这一关系定义为“竞合”(coopetition),指出当不同企业在共同创建一个市场时,企业间运作表现为双方合作,当不同企业就市场进行分配时,企业间运作表现为竞争,并用博弈论的方法描述了竞争与合作共存的现象。Bengtsson和Kock(2000)则指出竞合是指产业中相互竞争的企业在远离顾客的活动中会进行合作,在接近顾客的活动中采取竞争的行为。

在竞合类型的研究上,理论研究主要根据竞争的特点来分类。Wilkinson和Louise(1994)从供应链上下游的关系切入,将渠道上下游伙伴间的竞合关系分为高合作高竞争竞合型、高合作低竞争伙伴型、低合作高竞争冲突型和低合作低竞争依赖型四种。Luo等(2005)则从横向水平关系切入,将跨国公司与其主要竞争对手之间的竞合关系分为高合作高竞争配合型、高合作低竞争伙伴型、低合作高竞争争斗型和低合作低竞争孤立型四类。Bengtsson和Kock(2000)则根据合作与竞争程度的不同,将竞合分成了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合作主导型,即企业之间的合作多于竞争;第二类是平衡型,即企业之间的合作与竞争联系一样多;第三类是竞争主导型,即企业之间的竞争多于合作。(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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