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互联网电视 >

乐视小米做电视“无底限”跨界搅局者(2)

来源:数字商业时代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6-14 16:36 
核心提示:颠覆固有思维 讲述新鲜的乐视模式 有谁不喜欢看大屏幕? 当然这一问题的前提是可自主选择的海量节目以及流畅的观看体验。 对于电视业界的人而言,如何把那些看电脑的年轻人重新拉回到电视机前,是他们思考的重中之重

颠覆固有思维

讲述新鲜的乐视模式

有谁不喜欢看大屏幕?

当然这一问题的前提是可自主选择的海量节目以及流畅的观看体验。

对于电视业界的人而言,如何把那些看电脑的年轻人重新拉回到电视机前,是他们思考的重中之重。海信集团董事长周厚健就一直在苦苦思索,这也是贾跃亭要思考的新问题。

以往的智能电视,操作繁琐,时常死机。很多智能电视虽然能够联上互联网,一些独家的片源却很难看到。而且有时候受限于网络,观看的画质也很不理想,所谓智能电视,往往形同虚设。

乐视的出现似乎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思路和契机。作为国内最大的版权拥有者和最全正版影视库,乐视目前拥有9万集电视剧、5000多部电影,以及 2012年60%热播影视剧以及2013年40%~50%热播影视剧的视频网站电视屏独播权。而且,乐视旗下的电影公司乐视影业,每年制作和发行近30部 大片。

拥有海量片源的乐视,希望能够以低廉的价格将内容打包以便让用户观看到海量的独家高清内容。

乐视电视突破的,还有目前智能电视的价格底线。6999元,号称是市场上60英寸智能电视产品的“一半价格、两倍性能”。

智能电视传统的定价模式,除了产品成本,还要加上产品毛利、运营、营销、渠道成本、品牌溢价等。贾跃亭说,国际品牌电视的加价率一般在200%以上。而乐视除了考虑产品本身的成本因素之外,一切都不考虑。

乐视要在智能电视行业里讲述新鲜的故事。它不单纯依靠硬件盈利而是将采取多重的盈利模式——如内容付费收入、广告收入和应用分成收入等。

眼下,电视广告仍然是广告界当之无愧的霸主。以包括湖南卫视在内的顶级省级卫视为例,它们的收视率基本在1.5%~2%,相当于覆盖四五百万家庭,但广告收入却可以达到六七十亿。

在贾跃亭要讲述的乐视模式里,如果超级电视和乐视盒子的用户数量能达到百万量级,那么广告价值将会非常大。通过对用户大数据的分析和挖掘,互联网公司将实现广告的精准投放。而这些,是传统电视厂商稀缺的,却会对广告主产生极大的吸引力。(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