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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话题综述——互联网电视新政出台(2)

来源:中广互联 作者:徐芳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27 20:52 
核心提示:第二,认为互联网视频大张旗鼓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触动了政策的出台。 如@孟伟2011指出,深圳众多互联网盒子厂商们信奉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赚了两年钱。而乐视非要大张旗鼓的做宣传,网络、杂志、公交车

第二,认为互联网视频大张旗鼓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触动了政策的出台。

如@孟伟2011指出,深圳众多互联网盒子厂商们信奉“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赚了两年钱。而乐视非要大张旗鼓的做宣传,网络、杂志、公交车铺天盖地的广告,造成了较大影响,从而迅速被封杀。虽然宣传迟早是要放开的,但需要上级有计划有步骤的放开。

另外也有网友认为广电对主流视频内容的管控是应该的。如@广电黑炮指出,内容将通过各种渠道抵达用户,有线已不再唯一,除了已经联网的计算机,其他联网的终端都可以获取内容,直接使用或投递到大屏幕显示器上。总局虽无法灵活应对市场变化,但大荧屏的净化和管控,守土有则。

二、互联网电视新政如何见效

关于互联网新政如何见效,首先,有网友指出总局应该与其他政策配合,共同保证市场秩序。如新浪网友@王钧CITVC指出,建议总局先与信产部、海关协商好,先停止google TV、apple TV等进口和国内销售,除了安内,更要攘外!

其次,也有网友对政策的实施手段不明确,对如何实施禁令表示怀疑。

如网友@盛大网络张伟明认为,禁令用意太清楚,但必须要有实施手段。从硬件角度完全不可行。目前谁也没权力禁止用户买山寨的安卓盒子。另外,绝大部分电脑、Pad都可以接电视,禁令无能为力。 其次,各种互联网视频内容运营商也完全无法防止用户在电视机上观看这些内容。如优酷的安卓客户端可以安装在安卓盒子上,也可以安装在安卓Pad上,优酷无法禁止。

@姚永表示赞同盛大网络张伟明的说法,认为禁令确实只是一种姿态,无法实施。

@熊飞也指出,喊打表明总局的态度,能不能打倒在其次。

再次,也有一部分网友指出政策的实施可能会催生第三类企业的发展。如@林起劲认为,从大视频的角度看,面对巨大的市场潜力诱惑,既有正道而行也有走偏门的。老外有内容有钱愿意做长线生意;还有一些想尽办法走旁路穿越超车;当然也有一些找到靠山/牌照使劲攒人气攒内容攒经验值的(估计主要攒人气)。第二类人最终大都会走向自我灭亡,少部分被招安(估计现在已经没什么洗白上岸的机会),最终的结局或许是第三类企业依靠政策壁垒和先行优势和老外最终PK。这一切,是在5年以内还是在8-10年以内发生?

@三网穿穿指出,山寨互联网机顶盒(种子商或者寄生于微博的视频链接)如何管?当年正规手机厂商老老实实,结果深圳山寨手机发达多年的情景还得重演。

另外,也有网友认为,互联网电视新政的出台无法阻止互联网电视的发展轨迹。

如网友@广电菜鸟认为,互联网对于传统信息传播方式的冲击很难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来限制。比起打压互联网电视机,我更愿意将新政制定的初衷理解为规范互联网电视机的发展方向。有或者没有红头文件,互联网依然会按照它自身的轨迹发展下去。即使GFW再强大,能约束的也只是信息传播的内容而不是信息传播的手段和方式。广电终会有针对电视机的GFW,但互联网的强势插入却无法墙在门外。

三、结语

在三网融合以及网络环境不断完善的情况下,电视厂商、IT科技公司以及互联网企业都瞄准了具有市场前景的电视屏幕。电视机厂商不断推出具有互联网功能的电视产品,互联网公司更是将注意力投入到电视机屏幕,因此,互联网在为电视提供丰富内容的同时也导致了对其内容的监管的必要性。

中广研究认为,随着三网融合的推进,三网融合的新业态不断呈现,电视机具备上网功能已成为大势所趋,这是终端产品的功能创新,也是消费者的真实需求,同时也是符合三网融合政策的。在此阶段,相关部门需要实行的是监管的职责,而不是限制。

据悉,国家广电总局关于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业务管理细则将于近期出台,将把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纳入到现有互联网电视播控平台的统一管理体系之下。在目前很多家庭的电视机还不是互联网电视一体机的情况下,互联网机顶盒作为互补产品对用户来说非常有益,同时,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业务管理细则的出台降助推产业的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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