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软件 >

打车软件现新“骗补漏洞” 的哥邀你支付两次

来源:21科技 作者:饶玉哲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4-17 13:50 
核心提示:这是因为,即便是使用嘀嘀打车或者快的打车叫车,但是使用公交卡或者现金支付的话,乘客和出租车师傅双方均无法获得补贴。只有使用微信支付或者支付宝支付,双方才能获得补贴。

“马云和马化腾疯狂撒钱,我们干嘛不要呢。”上海一位出租车司机王永刚(化名)说,其面露微笑,甚是高兴。

对于一些精明的出租车司机而言,马云和马化腾在打车软件领域的“火并”,给了他们一次难得的“捡钱机会”,但鲜有人知道,打车软件其实还存在双重套利的机会。

在上海市中心上班的杨琳琳(化名)近日告诉21世纪网(微博),其最近使用打车软件乘出租车,没想到被出租车司机建议“分别用微信和支付宝各支付一次。”

也就是说,本来只需要付一次车费的杨琳琳,却在司机的劝说下甘愿多付了一笔车费。

这是怎样的一次打车之旅?

打车软件新剧目,的哥的“双重套利”

一次打车两次支付

因为急着要出门办事,杨琳琳打算乘出租车去。于是,她使用嘀嘀打车提前叫好了车,等到坐上出租车之后,没想到竟然学到了如何使用打车软件进行“套利”。

出租车刚刚开出几百米,王永刚就亲切的跟杨琳琳聊天,说使用打车软件如何便利,并询问她是否经常使用打车软件叫车。

当时正值上班高峰期,中山西路与漕溪北路交界口有点堵车,王永刚便询问杨琳琳是否是使用微信,在得到肯定回复之后,王永刚便让杨琳琳先用微信把出租车的车费支付掉。

“先按照起步价14元支付,到目的地之后多退少补。”王永刚豪爽的说。

于是,杨琳琳在到目的地之前,先把车费支付了。此时,嘀嘀打车对乘客的补贴已经降为每单3元,而对出租车师傅的补贴没有变。

据王永刚透露,他最害怕遇到叫车的乘客是台湾人、香港人或者外国人士,因为他们微信里的银行卡无法与身份证等证件绑定,无法使用微信支付。

这是因为,即便是使用嘀嘀打车或者快的打车叫车,但是使用公交卡或者现金支付的话,乘客和出租车师傅双方均无法获得补贴。只有使用微信支付或者支付宝支付,双方才能获得补贴。

这就意味着,出租车师傅虽然抢到了单,在电话联系并顺利接到乘客,并送至目的地之后,出租车师傅并没有额外的收入。

“虽然打车软件都是就近原则,通知出发点附近的出租车,但基本上出租车师傅都是要电话联系乘客的,不然找不到。加上有时候绕路,也是挺折腾的。这就增加了出租车的成本。如果没有补贴,出租车师傅都划不来,还不如扬招。”一位出租车师傅表示。

杨琳琳感到奇怪的是,在像平常一样使用微信支付之后,前述出租车司机却又询问其是否有快的打车软件,或者支付宝钱包。一向只用嘀嘀打车的杨琳琳被王永刚嘲笑了一番,“再不跟上时代的潮流,要被淘汰了”。

随即,王永刚说,“你有支付宝钱包就行,我教你使用。”

在王永刚的指导下,杨琳琳使用支付宝钱包里的“扫一扫”,扫了一下二维码,王的信息便显示出来,杨琳琳再度支付14元车费。

在到达目的地之后,杨琳琳的车费只有16元,而两次支付共计28元,王永刚便现金找给杨琳琳12元。

为何王永刚要让杨琳琳支付两次,甚至不厌其烦的教其使用另外一种支付方式?

合理“套利”?

无利不起早。王永刚的“循循善诱”,无疑是因为打车软件隐藏的“套利”模式。

其实,杨琳琳使用的支付宝钱包支付,正是快的打车近期刚刚推出的扫码返现活动,即用支付宝直接扫码(出租车上的二维码)支付车费,快的将给予乘客单笔返现5元。

就这样,杨琳琳使用微信和支付宝先后支付了两次车费,分别得到了3元和5元的返现优惠;而王永刚则分别得到两次11元的补贴,共计22元。

事实上,上述“套利模式”被王永刚经常使用。

当杨琳琳称“支付宝钱包里的扫一扫黑的,没法扫”时,王永刚自豪的说,“你一说这个问题我就知道你使用的是苹果手机,你要在隐私里设置一下,把相机打开就行了。其他牌子的手机就不存在这个问题。”(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