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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在监管红线上的车贷平台(3)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仇飞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8-05-03 11:38 
核心提示:按照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57号文),对于有网贷机构高管或关联人根据机构的授权,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直接放款给借款人

按照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57号文”),对于有网贷机构高管或关联人根据机构的授权,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直接放款给借款人,再根据借款金额在平台放标,将债权转让给实际出借人的“超级放款人”模式的债权转让,由于其可能导致网贷机构虚构标的、将项目拆分期限错配、直接或间接归集出借人资金等行为,应当认定为违规。

“‘超级放款人’一般是P2P平台能够实际控制的自然人,如果P2P平台上的所有资金都经过‘超级放贷人’的卡,‘超级放贷人’就可任意自由自主地进行资金筹措和分配,平台所有的风控都将形同虚设。”廖天虎指出。

凌英还款流向账户的持有人张泽昊是谁?法治周末记者通过第三方企业关系查询平台企查查搜索发现,张泽昊为沪商财富运营方睿本金融的法定代表人,从股东结构上看,张泽昊为平台大股东,另外两个股东为金华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睿鸽商务咨询合伙企业,而后者睿鸽商务的控股股东为张泽昊。

“更奇怪的是,3月8日,我突然接到睿本金融业务员的电话,通知我此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失效,需要我重新去签一次。这次我去签合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在一张纸上的合同数额,被分拆成两个合同签。业务员对此的解释依旧是业务需要。”凌英虽感觉奇怪,但鉴于合同马上到期,也没有计较太多。

而重新签订合同,对于贷款金额超过20万元的用户来说,似乎是普遍现象。一位不愿具名的曾经在睿本金融做过贷款的借款人向记者透露,在其加入的某网贷借款群中,多个群友都反映被睿本金融要求重新签订多个合同。

拆标现多个“克隆标”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指出,像凌英等借款人所遇到的合同拆分现象,在P2P平台上就体现为拆标。

记者注意到,在标的编号为“31003”的“新手标”项目中,抵押物是一辆市场评估价为22万元的凯迪拉克SRX,抵押登记办理日期为2016年9月20日。但该项目信息显示,借款人使用该抵押车辆借款6万元、期限1个月,到期日为2018年5月20日。

“抵押已经办理近两年,说明贷款人已经拿到贷款近两年,但平台现在才发标向投资人筹措资金,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唯一能解释通的说法就是平台对原标的进行了拆标和期限错配。”上述业内人士说,拆标还体现在借款项目的高度相似上。

4月30日,记者在“精选项目”中搜索发现,标的编号为“31494”和“31495”的两个“奔驰SLK350抵押贷款”项目,虽然借款用户的名称不同(借款人信息显示为资料正在上传中),但从平台披露的审核资料看,两个借款项目高度相似。

审核资料显示,“31495”项目与“31494”项目相比,除了借款人身份证信息中多出一张贾某某的身份证照片外(“31494”只有张某某的身份证照片,而“31495”有两张身份证照片,分别为张某某和贾某某),车辆照片、行驶证照片、机动车登记证照片、机动车辆保险单照片等信息均相同,该抵押车辆所有人为张某某,于2018年1月29日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睿本金融,无任何资料说明贾某某与张某某及其车辆之间的关系。(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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