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谁来收拾共享单车“拥堵”烂摊子(4)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李含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04-17 13:19 
核心提示:而上海市则在3月,由上海市质监局指导上海市相关行业协会,研究编制了共享单车系列团体标准,要求共享单车必须要有GPS定位、3年强制报废、押金退回不超过7天、满12岁才能骑等。 市场规则的不断明晰,对于行业健康发

而上海市则在3月,由上海市质监局指导上海市相关行业协会,研究编制了共享单车系列团体标准,要求共享单车必须要有GPS定位、3年强制报废、押金退回不超过7天、满12岁才能骑等。

“市场规则的不断明晰,对于行业健康发展而言,意义重大。特别是有关共享单车应具备定位、查找功能,在多个城市的政策和规则中都明确提到,这一点要求对于共享单车的规范管理而言,十分有效。”王磊表示,只有能精确定位车辆,才能实现对共享单车停放、维修、回收的有效管理,“一些没有安装定位、查找功能的共享单车,只能依靠人工巡查的方式来管理,过高的维护成本会让企业望而身退,从而放任车辆违章乱停、损坏后成为垃圾”。

易观互联网汽车与出行研究中心资深分析师张旭也认为,只有通过政府制定的政策和规范,才能督促企业履行其应尽的管理责任:“共享单车企业作为车辆的所有者,不能在投放车辆后就不管不顾。追踪、维修、回收车辆是共享单车企业的责任,如果企业没有做好,让政府来收拾烂摊子,那么企业应当承担一定的后果。”

不过,在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律师看来,政府出台相应监管政策虽有利于共享单车行业发展,但并不是万能的。他指出,诸如对于用户的不文明使用习惯的规制,虽然目前在各地的政策和规范中都有所涉及,但实际操作起来面临很多问题。

“除了明显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如侵占、盗窃共享单车等,政府对于用户行为的规制,更多只能通过引导的方式来培养,很难通过强制性的手段去惩罚。”赵占领表示,在这一点上,更多地应当依靠共享单车企业建立对用户的监督机制、惩罚机制,要求共享单车企业配合政府对用户不文明用车导致的公共秩序损害问题进行管理。

张旭认为,在用户管理的问题上,共享单车企业可以考虑与目前全国联网的征信体系联动,合作开展行动以规范用户行为,“如接入芝麻信用等第三方信用机构,将用户不文明行为纳入信用分考核中”。

融合网|DWRH.net关于本文的声明:

文章来源及作者信息:本文作者为《法治周末》报社记者李含。

自2017年4月1日开始,《法治周末》报社与融合网|DWRH.net正式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其中包括上述两大平台原创内容的互相转载、共同撰写等相关事宜。

在合作期间,融合网|DWRH.net已获得《法治周末》报社文章转载的合法权益,敬请周知。在贵机构尚未从相应版权方处获得正式授权前,请勿转载。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融合网立场。如对本文有异议,请及时与融合网值班编辑联系与沟通。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