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传统企业向电商转型的逻辑

来源:李星 作者:李星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6-03-15 12:09 
核心提示:由于是业务员自主创业,有的业务员为了多销货,自发在淘宝和1号店销售(群众的创造性是伟大!)有点标的是市面价,由于缺乏监管,有的降价在网上销售。以致于老板也经常开会讨论如何杜绝网络销售行为。

本文原标题:《从忌惮到拥抱:传统企业向电商转型的逻辑》

前段时间两个电商大佬就传统行业要不要裁撤电商部门进行隔空过招,刘强东认为“传统品牌企业家应该解散自营的电商部门”,马云认为“电商不是一个零售的渠道,不是一个销售的方式,而是一个思想观念的进步。不是电商部门要关掉,而是思考如何把电商部门做得更强大。”

马云和刘强东谁说的对?传统行业究竟做不做电商,这个话题其实并会不过时!特别是在目前整个宏观经济提倡新常态,经济结构全面深化调整,很多传统行业都忙着转型升级,这个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讨论。我本人在传统行业和互联网行业待过,对此有强烈的体会。

一、传统行业老板为什么畏惧电商?

在2011年,当时我的老板正在搞一个创业工程,在全国各个省招兵买马,把医疗器械产品分销到各个OTC药店中去;而“创业”的意思,类似于海尔现在弄的“人单合一”制度,除了办事处的省区经理和内勤(兼着财务)发工资,其他所有的业务人员都没有责任底薪,只靠销售业绩拿提成,临时招的促销员在药店卖出货后按销量结现款。

由于是业务员自主创业,有的业务员为了多销货,自发在淘宝和1号店销售(群众的创造性是伟大!)有点标的是市面价,由于缺乏监管,有的降价在网上销售。以致于老板也经常开会讨论如何杜绝网络销售行为。

在传统销售模式中,产品达到消费者手上的价格必须要一致,这样才能保证团队的稳定和利润分配。由于底下的业务人员是一级一级的招聘上来,销售的任务也要一级一级的传递下去。只有每一层级和渠道都能够从产品中分得合理的利润,产品才会传递到消费者手上。当然,销售人员也必须懂得投入,各处的连锁店、单体店、甚至营业员都得打理妥当。所以,传统营销的精髓之处在于,各个环节的利润点(或所谓的“价值链”)设计到位。

举报网络销售的人员,往往是当地药店或者消费者直接跨过业务员的供货渠道到网上进货,从而影响了他们的利益,一旦大家都开始在网上销售,价格体系也不统一。所以,市场督查人员解决方案是购买网上销售的低价产品,然后扫码查这是哪一区域的业务人员的货物。做过传统销售的人应该知道,为了地方之间窜货扰乱市场,会在每个产品上打上独特的激光码,以便于追查。

电商被视为冲击传统渠道和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洪水猛兽,而一直没有被公司提上正式日程,但这样却错过了零售电商发展的黄金时间。

二、电商确实是一种思想观念,一种更高维度的营销

以上我用切身的经历,告诉大家,马云所主张的“电商不只产品销售的一个渠道,更是另一种思维方式”,是没有错的。因为电商的销售渠道和传统渠道是相互牵扯的,电商是没有地盘的,它不争一城一池,而是要更有效率、更加便捷去满足消费者。(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