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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黑幕”对互联网的普遍意义

来源:艾瑞网 作者:信海光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07 16:49 
核心提示:有权力则有腐败,有不受监督的权力,背后则必定产生权力的腐败。淘宝之所以存在腐败,企业当然应该负有重要责任,但又不应全归咎于企业。“网络社会”进化太快,技术进步太快,以至于远远走在管制、管理与规则前面。

某IT杂志近日以封面文章的形式,披露了中国知名电商淘宝内部员工存在集体性腐败行为。文章称,一群被称为“淘宝小二”的内部工作人员,利用权利为自己谋利,牵涉金额甚至达到上百万、千万,而其中不乏淘宝系中层管理人员。文章指责说,淘宝腐败的存在是因为淘宝有腐败基因,因为上面的马云不讲诚信,所以下面的淘宝小二才会仿而效之。

随后,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陶然在微博上迅速予以回应,称该杂志之所以揭淘宝的黑幕,是因为淘宝拒绝了其八年多广告要求,而文章中提到的案例,都是出自淘宝所主动向外界披露,并非杂志调查所得。

电商、腐败、勒索、黑幕,一系列关键词使这桩涉及中国最大电商平台淘宝的公案注定会上升为一场互相攻讦的口水战,但绕过口水与迷雾,至少事件中有两个事实可以确认:其一,在淘宝上,确实有员工参与了腐败行为;其二,淘宝官方对腐败并非视而不见,而是做出过处置,并且披露到外界,比如今年3月,淘宝团购平台聚划算的CEO就因为员工腐败、管理不当而被下课。

尽管媒体根据淘宝“腐败内幕”之触目惊心,而认定淘宝存在腐败的基因,从而得出“反腐败,淘宝亡;不反腐败,阿里亡”这样的结论略显夸张。但文章所描述的内容依旧值得关注,这是因为淘宝巨大的影响力,如朋友在我微博留言所云:谁家没个上淘宝的女消费者?

更广泛的意义则超出淘宝之外,与去年的“淘宝商城暴动”一样,这些腐败丑闻虽然发生在淘宝,但却不独属于淘宝一家,暴露出的是整个互联网业的问题,属于新现象带来的新问题。

在传统观念中,腐败一词多与政府官员相联系,但现在,本该平凡的互联网公司员工——“淘宝小二”们居然也“腐败”起来,什么原因?答案很简单,他们手中掌握着某种资源分配的权力。

在现实中,淘宝是一家普通的民营企业,但在互联网上,它的身份却绝不普通。由于淘宝运营着在中国互联网上近乎垄断地位的B2C电商交易平台,拥有数亿注册用户,覆盖了中国绝大部分网购人群,这使得它还兼具网络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在“淘宝社会”中,“淘宝小二”们就不再像其称呼所示的那么卑微,他们是名副其实的“公仆”,和官员一样握有重权,刷信誉与删差评、无理由关店、参股店铺,这些都可称为权力寻租,与现实中官员的腐败如出一辙。

以前,企业家是在办网站,但随着互联网的影响越来越大,参与的人数越来越众,中立性性互联网平台越来越多,它们所管理的越来越接近于一个“网络社会”,在权力膨胀的同时,以管理公司的传统思维去治理网络社会,必定会力有不逮——尤其是对于淘宝这样各种经济利益高度聚集的商业平台。(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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