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电商圈恐网购新规成恶意打击对手工具(2)

来源:腾讯 作者:李松伟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14 16:11 
核心提示:兴长信达董事长刘磊(微博):建立诚信体系,不仅需要商家的自律,也需要政府的引导及用户的成熟。 猛买网创始人张智勇(微博):如果鼓励,则为马后炮,各家第三方早就鼓励7日无条件退换货如实描述先行赔付了,人

兴长信达董事长刘磊(微博):建立诚信体系,不仅需要商家的自律,也需要政府的引导及用户的成熟。

猛买网创始人张智勇(微博):如果鼓励,则为马后炮,各家第三方早就鼓励“7日无条件退换货”“如实描述”“先行赔付了”,人还有“假一赔三”“闪电发货”呢;如果强制,羊毛出在羊身上,成本转嫁必然导致价格提高。

美团网COO王慧文(微博):1,支持;2,美团网一直都在这么做,我们的7天未消费无条件退款,就是为了让消费者有足够的冷静期。

互联网知名人士刘兴亮(微博):商务部网购新规的感受:1、规定是好规定,但怀疑执行力。最近几年,多少网购的好规定都雨打风吹去。2、冷静期是个好东西,因为网购有太多不冷静的因素,甚至还有不少用户因对网络的不熟悉而产生误操作。3、连备份也需要强制规定,这个很有喜感。4、保证金在现阶段还有点乌托邦,这一点估计最难执行。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微博):谁知道这几年商务部出了多少“网购新规”了?有多少落实的?省省吧! 平台改规矩提前公示,合同法本来就是这么要求的,商务部没必要再重复。和法律抢,和工商抢,商务部就是找不到自己的定位!

吴健(微博):从消费者角度来看,这样的新规确实很到位,似乎完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打造了一个安全体验更好的购物环境,但商家会头疼了,订单在途而消费者取消,其中积累的巨大成本谁来承担?规定在制定的同时需要考虑更加全面,约束商家保护消费者是好的,但实施到整个行业中去,估计难上难!

洪培林(微博):无条件保护买家,这个和市场规律不符的。

陆珂(微博):要防止不良商家雇佣人员,恶意拍空竞争对手商品再取消订单,以这种方式打压竞争对手。这类事件曾经在淘宝上演过,值得提防!

中国龙(微博):商务部发布网购新规:用户可无条件退货。我们消费者可以放心的买了。

大熊(微博):国家对于网规有个界定是个好事情,希望能够成为行业标配。

卡斯诺CASINO(微博): 给我们的启示是,作为企业,尤其是品牌企业,要更加顺应趋势,对消费者负责。

袁勇(微博):不是发展电商吗,怎么越来越严厉了,不过这样也好,行业才能良性发展。

颜廷明(微博):新规威武,不过依据中国的民性,恐怕卖家们辛苦了~~

龙行天下(微博):退货可以,来回运费、包装费应由冲动者买单,如果因运输过程中损坏了,也应由冲动者买单。或者商务部再出一个对运输人损坏货的买单规定。

七月雪(微博):不支持这种网购新规,无理由退货是可以,但要保证商品是完好无损,没有拆封的前提下才可以的,买家用段时间了又不想要了再退回来,那商品再卖给谁?难道要卖家自己承担吗?越是这样的条件造成买家想买就买,想退就退,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拒绝支付邮费,现在国人素质还没有那么高,都只会为自己利益着想

翅膀(微博):现在网购最让人揪心是1)物流,2)|假冒商品,3)售后服务保障。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