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其他 >

核电开发不能因噎废食(2)

来源:国企杂志 作者:吴杰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04 20:05 
核心提示:就像汽车给人带来了方便,也带来了车祸一样,任何东西都不能说百分之百没有风险。前中国常驻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团团长俞卓平指出,我们不能因为福岛核电站出了一些事就说核电不发展了,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还是要

“就像汽车给人带来了方便,也带来了车祸一样,任何东西都不能说百分之百没有风险。”前中国常驻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团团长俞卓平指出,我们不能因为福岛核电站出了一些事就说核电不发展了,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还是要发展核电的,因为核电是很好的清洁能源。无论从对环境和减排的影响来说,还是从核电本身运行的功率、便利性来说,核电都应该继续发展。

中国核学会核能动力分会常务理事王侃也表示,一个不能忽视的现实就是我们对能源的刚性需求,不是一次突发事件就能扭转的,无论是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是节能减排的要求来看,核能都是不可替代的。

“开发核电也是考虑加强能源安全的需要。”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告诉记者,中国的能源结构不合理,在整体能源结构中以煤炭为主,大量的消费煤炭已经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和温室气体排放问题。中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石油进口国,石油进口依存度已经超过50%,且每年仍在快速增加。煤炭和石油总有耗尽的那一天,过渡依赖煤炭、石油不利于保障能源安全。而核电具有清洁、高效、安全的特点,开发核电是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改善能源结构的需要。

业内人士还表示,若要在不牺牲增长的前提下削减碳排放,中国只能选择核能。中国已承诺到2020年将碳排放占GDP的比重在2005年的水平上至少减少40%,如果不能摆脱对碳燃料的依赖,这个目标不可能实现。目前,风能和太阳能不稳定,而且无法扩容到足以填补这个空缺。即使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2020年可再生能源也仅占全部能源的15%。

在无法放弃核能的背景下,安全必须成为人类利用核能的首项要求,成为不同国家发展核电时相同的第一承诺。当然,保证核电产业安全,不能仅有承诺,还要看核电开发运营企业的实际行动。

核电安全:企业责任重大

日本此次核危机,除了自然灾害原因,还与核电站抗震能力不足、设备老化以及管理不善有关。这些问题的背后隐藏着一个惊人的秘密——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数据被多次篡改。

福岛第一核电站所属的东京电力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民营核能运营商。在日本,核电占1/3,东京电力公司核电厂承担一半的发电量。然而就是这样的核电巨头,2007年1月,东京电力公司在向经济产业省提交的调查报告中承认,从1977年起在对下属福岛第一核电站、福岛第二核电站和柏崎刈羽核电站的13座反应堆总计199次定期检查中,存在篡改数据和隐瞒安全隐患的行为。其中就包括造成本次福岛事故中的紧急堆芯冷却系统失灵问题。

东京电力公司还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福岛第一核电站有多达6个机组的33个部件没有经过安全检查就直接使用,其他机组实施的检查大多也很简易,更有甚者,一个配电装置使用了长达11年没有做过任何检查。福岛第一核电站还被过度使用,原本设计寿命只有40年,且技术落后的核电站,到期后又被延寿20年。核电站平均发电时间1990年为71%,2003年为84%。这其中用于维护保养的时间不断被缩减。

日本专家表示,东京电力公司之所以对福岛核电站延长使用寿命、长时间不检测设备、反应迟缓,主要是为了降低成本,维持高效的经济利益。在核电站不断地高效创造出能源的同时,因为利益问题,安全被忽视了,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也不见了。

“吃一堑,长一智”,日本的核泄漏危机,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核电的国家带来了诸多警示。

“此次日本核危机事件,给核电提出了更高的安全要求。中国今后核电发展计划将会更加周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记者表示。

首先,安全第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立即组织对中国核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加强正在运行核设施的安全管理,全面审查在建核电站。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整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立即停止建设。(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