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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急发风电计划 酒泉风电二期搁置争议快进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22 14:36 
核心提示:同时要求“地方政府和任何人不得干扰风电建设市场,不得要求企业采购本地设备或提出有关产地地方保护等限制条件”。国家能源局一并停止了酒泉的二期建设,何时开建需等待国家能源局的批准。

29个省市区近日陆续收到了五份“特急通知”,其报审的风电开发方案终于等来了回音。

同样盼来回音的还有搁置了9个多月、争议了近4个月的酒泉风电二期建设,其日前也获得了国家能源局的批复,开始了“加速推进”过程。

一个多月来,两次下发风电建设的“加急”文件,这背后隐含着怎样的风电产业的国家风向?

“十二五”风电快进

几个月前,关于国家将收紧地方风电审批权的消息不胫而走。消息称,国家能源局将出台《风电场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在国家风电统一规划之外的地方审批项目,将不被列入统一并网规划,同时不再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

这意味着各省地方拥有的5万千瓦以下风电项目的审批权将被收回。按照此前风电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投资5万千瓦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场需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5万千瓦以下的风电场须在国家发改委备案后,由地方政府核准。

对此,一些地方政府和风电投资商为避过国家层面的核准,将大型风电场拆分成多个装机容量小于5万千瓦的项目,只需通过地方核准便可尽快上马,这就是风电行业一度盛行的“4.95万千瓦现象”。

所以对于收紧审批权,各省都十分紧张。同时,对于“十二五”首批风电项目的核准装机安排,各省也十分担心,因为如果一旦收紧,国家层面分配的计划指标将直接决定当地的风电发展和经济指标能否完成。

此前,除国家公开的哈密、酒泉、河北、吉林、江苏沿海、蒙东、蒙西和山东8个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外,6月份时国家能源局还对媒体表示,将鼓励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贵州等地区尽可能多地开发风电资源。

“‘十二五’首批风电项目的核准指标,被各省份和企业视为国家整顿风电行业后的新风向标。”一位风电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

这份风电项目的指标计划沉寂了半年多才得以下发。日前,国家能源局向29个省市区下发了《关于“十二五”第一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安排的特急通知》,通知共分五份。

其中,针对天津等25省市区下达的“通知”称,同意将25省市区前期工作充分、电网接入条件落实的项目列入“十二五”第一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共计1400万千瓦。

同时,针对风电资源丰富的黑龙江、内蒙古、河北、吉林四省分别下达第一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安排,黑龙江拟核准项目规模为210万千瓦、内蒙古为563万千瓦、河北为302万千瓦、吉林为208万千瓦,合计1483万千瓦。

上述人士表示,2883万千瓦的计划量与之前行业的预期基本相当。按“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风电装机总量将达到9000万千瓦,而当前的装机总量在4200万千瓦左右,如果不出意外,两年后装机将达到7000万千瓦,“一般情况下,五年计划的前两年都会核准的多一点,为后面三年核准计划的协调留有余地。”

但记者发现,虽然整体容量很大,但由于首批核准的省份较多,各省分到的份额与预期发展的份额相去甚远。以山东为例,这次拿到了132万千瓦,但按照山东省发改委的计划,将建设烟台、威海、东营、潍坊和滨州5个百万千瓦海上风电基地,力争到2015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600万千瓦,如此计算,加上已经装机的200万千瓦,到2013年左右,山东的风电装机只有332万千瓦,还不到计划的一半。

与此同时,记者还了解到,“通知”中已渗透出国家对于地方审批权收紧的必然。根据“通知”要求,未列入第一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安排中的项目地方不得核准,对于个别确需调整的项目,须以书面形式向国家能源局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才能进行调整。

酒泉二期批建背后(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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