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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式利益链致火电不堪重负 煤炭基金大行其道价格疯涨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25 11:13 
核心提示:按照《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收取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将用于补偿电力企业,而盘江股份上调其煤炭价格,对冲掉的不仅是自家由于基金上调所遭受的损失,还有电力企业从中所获取的利好。

在国家资源税改革对煤炭网开一面之际,煤炭基金却大行其道。地方收费远高于国家税收,煤炭价格再度上涨,局面几近失控。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各方博弈和利益纠葛?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正陷入混乱。

10月11日,盘江股份发布公告称,接贵州省政府通知,自2011年10月1日起,上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当天,盘江股份股价被打至跌停板。时隔三天后,盘江股份高调宣布上调煤炭价格。

据报道,在盘江股份上调煤炭价格的当天,政府下令其不许再度上调煤炭价格,以儆效尤。

按照《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收取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将用于补偿电力企业,而盘江股份上调其煤炭价格,对冲掉的不仅是自家由于基金上调所遭受的损失,还有电力企业从中所获取的利好。尤其是,如果其他煤炭企业也如法炮制,则煤炭价格将面临再度失控。

山西、内蒙等省份相关政府部门则对本刊记者表示,暂时不会上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煤企涨价化解难题

按照贵州省政府的规定,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按“从价计征”原则,对原煤按销售价格的10%征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低于每吨50元的,按50元征集。对出省原煤、洗混煤实行二次征收,每吨加收200元。

盘江股份证券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很多煤炭的吨价都位于500元以下,按照上述规定,征收标准在事实上远远高于10%,企业的压力都很大。

该工作人员说,按照上述规定,2011年10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盘江股份将负担煤炭价格调节基金1.35亿元。而其2011年半年报显示,2011年上半年其净利润也仅为8.76亿元。但煤炭价格上调后,预计2011年10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将增加产品销售收入约1.4亿元,恰好抵充掉所负担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这已是盘江股份年内第二次运用类似手段应对贵州省上调价格调节基金。早在2011年年初,贵州省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上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原煤(含洗混煤)每吨30元、洗精煤(含无烟块煤)每吨50元、焦炭每吨70元。据此,盘江股份预计2011年度利润总额将减少1.67亿元。但盘江股份似乎对此早有准备。2011年1月4日,就上调了部分产品价格。

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源自2004年。自2004年9月1日起,盘江股份即开始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当年上缴额高达3130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4.22%。此后,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缴纳标准一直没有改变。最近一期是2008年,上缴8334万元,在当年利润总额中的占比下降为7.16%。而2011年两度上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企业利润大幅受损,自然会选择涨价来平衡这一损益。双方的“拉锯战”进入一种恶性循环。

“局面显然已经失控,”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本刊记者说道:“政府是受到电厂的压力,煤炭价格一涨再涨,政府便试图从煤炭企业收取煤炭基金来控制局面。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目前来看煤炭基金的调节作用已大大减弱,甚至对市场起到了反向的作用。”

煤炭基金名目林立

不同于贵州省的上调,湖南省选择的是下调。从10月1日起,湖南省政府将按新标准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非电煤价格调节基金由30元/吨降低至10元/吨,煤炭生产企业送省内电网各燃煤电厂的电煤,免征调节基金。

“政府只是掂量哪头比较好做就选择控制哪头,”林伯强称,“目的是一样的。少收煤炭基金,自然是希望电煤价格得以控制,从而稳定电煤价格,保证发电厂煤炭供应。”

扩大到全国范围,记者发现,各省煤炭基金的收取标准并不相同,省、市、县三级行政单位分配不同,使用范围不同,就连基金的审批单位也不尽相同。

本刊记者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了解到,最早是山西省推出了煤炭可持续基金,国务院批准作为试点运行。而后源于物价上涨,推广难度层层加大,这一基金并未在其他省份得到推广。但这一可增加财政收入的蛋糕谁都不愿舍弃,于是,作为可持续基金的过渡,各省又陆续推出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来体现资源的价值。(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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