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资本 > 上市公司 >

Linkedin是为Facebook垫场吗?

来源:赛迪网 作者:赛迪网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23 10:11 
核心提示:上市首日的LinkedIn还是非常耀眼的,这也是近期IPO中一道相对靓丽的风景,当日该股报收94.25美元,上涨109%。目前LinkedIn大约有1亿名会员,网站实行的是“免费增值”的经营模式:用户可以免费创建个人资料页面,付费升级到高级账户后可以享用特殊的功能。

上市首日的LinkedIn还是非常耀眼的,这也是近期IPO中一道相对靓丽的风景,当日该股报收94.25美元,上涨109%。目前LinkedIn大约有1亿名会员,网站实行的是“免费增值”的经营模式:用户可以免费创建个人资料页面,付费升级到高级账户后可以享用特殊的功能。LinkedIn也为企业的招募者提供雇佣解决方案。虽然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它正面临着其他同行的强烈竞争,比如招聘网站Monster和CareerBuilder等。

全球最大的职业社交网站LinkedIn选择在纽交所上市,而不是人们认为的高科技的集散地纳斯达克。该股收盘报94.25美元,较45美元的发行价上涨109.44%。按收盘价计算,LinkedIn市值为89.06亿美元;成为继2004年谷歌上市融资16.7亿美元以来最为重要的网络股上市交易。LinkedIn是人们在谈论互联网泡沫时必然提及的五个私有互联网企业之一,也是它们当中第一个上市的,另外四个是Facebook、Groupon、Twitter和Zynga。这五家企业的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交易都十分活跃。今年第一季度,LinkedIn的营收为9390万美元,其中近50%来自招聘解决方案业务,30%来自广告业务。LinkedIn第一季度净利润为208万美元,同比增长14%。

除了国内的人人网外,LinkedIn是社交盛宴中第二个借助“社交概念”上市的公司。在Facebook的大军压阵下,Linkedin始终不温不火的运作着。Facebook被人们广泛看做是十年一见“奇迹般”创新企业,而Linkedin则同Friendster、Myspace属于同一类型。现在LinkedIn已经远远将那两家企业甩到了身后。早在十年前,Linedin创始人霍夫曼就坚信“消费级互联网”总有回归的一天。因此,他投资了多家初创企业,并在LinkedIn中投入了大量时间与金钱。在第一波社交网络热潮过后,LinkedIn是唯一一家生存下来的社交企业,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当时,硅谷所有大型风投公司都纷纷投资Friendster。Linkedin之所以能够熬过首轮社交网络热潮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它“实用”。

在社交网络发展初期,人们能想到的使用这些网站的唯一用处就是在线交友。但霍夫曼明白:无论自己如何满足用户的需求,用户最终都将停止使用交友网站(在确定恋爱关系后)。但LinkedIn却不然,主打专业社交网络的LinkedIn会是你的整个职业生涯中都会用到的工具。对很多用户来说,LinkedIn的确已经成为职业生涯道路上必不可少的工具,但不会每天或每月都使用该网站。这一问题困扰了霍夫曼很长时间,在2007年时,他曾公开表示LinkedIn最大的缺点在于:没有向用户提供足够多的功能。(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