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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号文下发 银行与支付宝争什么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叶檀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4-18 09:26 
核心提示:2011年“86号文”规定可由第三方支付机构单独认证客户身份,2007年“5号文”则要求商业银行识别。“10号文”再次强调银行在用电子渠道验证客户身份时,应采用双因素验证方式对客户身份进行鉴别。

阿里日子不好过,第三方支付再受重创。中国金融未来将走向银行主导、信用卡支付为主的模式。

据媒体报道,4月10日,一份由银监会和央行联合下发的文件 《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简称“10号文”),对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提出系列明确要求。央行与银监会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上合拍。

这场战役到目前为止,银行步步紧逼,互联网金融节节败退,现在已经退到核心阵地。

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争什么?大数据时代的争夺战,争信息、争支付市场、争游戏规则主导权。

“10号文”要求,首次建立业务关联时,必须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的双重身份鉴别。2011年“86号文”规定可由第三方支付机构单独认证客户身份,2007年“5号文”则要求商业银行识别。“10号文”再次强调银行在用电子渠道验证客户身份时,应采用双因素验证方式对客户身份进行鉴别。

阿里金融之所以能够做大,最大的功劳是对客户资料、交易信息的大数据分析,这才使得阿里小贷有可能以极低的成本对平台上几十万客户进行高周转的小额放贷,并且保证极低的坏账率。但现在银行必须进行身份识别,大笔支付受到严密控制。换句话说,第三方支付的客户信息、交易资料,银行可以尽情掌握,支付宝等与银行有博弈能力的第三方支付系统,也就失去了核心优势,而对正在跃跃欲试运用金融互联网、进行大数据分析的银行而言,可谓得来全不费工夫。

银行加强了保密举措,“10号文”要求银行应构建安全的网络通道(如果专线连接、VPN通道等),制定安全边界(如部署防火墙、DMZ隔离区等),防止第三方机构越界访问。

第三方支付规模日益壮大,尤其是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增速极快,舌头舔到了银行的碗里。根据EnfoDesk易观智库《2011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季度监测》数据报告显示,2011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全年交易额规模达到21610亿元,较2010年增长99%。2012年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的交易规模达到38039亿元,同比2011年增长76%。到2013年,全年第三方支付机构各类支付业务的总体交易规模达到17.9万亿元,同比增长43.2%。其中线下POS收单和互联网收单分别占比59.8%和33.5%,移动支付增长明显,线上线下进一步融合。

支付宝是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的龙头。2月8日,支付宝公司发布数据,截至2013年底,支付宝实名用户已近3亿,其中支付宝快捷支付用户数是2.4亿,手机支付用户超过1亿。一旦进入二维码扫描支付时代,再绑定虚拟信用卡,智能手机支付将迎来爆发式增长。不单是支付宝,而是一批靠互联网起家的公司起舞,到那时候,恐怕几十万亿元的支付市场真没传统银行什么事了,支付宝占据支付市场,也就意味着余额宝等“宝宝们”有了更广阔的空间,银行无论在支付、储蓄、投资等领域只能仰人鼻息,这样可怕的场景是银行绝不愿意见到的,也将从本质上颠覆现有的传统金融。

这场战争银行之所以能赢,是因为占据了游戏规则的主导权,21世纪争的就是标准制定权,游戏规则制定权。

截至3月23日,工农中建 “四大行”一致行动,强令限制储户转向支付宝的资金额度。如此一来,大量消费者追捧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的交易与便利大打折扣。

银行大展拳脚,得到了认可。“10号文”要求,首先银行要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以确定客户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相关的账户关联、业务类型、交易限额等,包括单笔支付限额和日累计支付限额。在客户提出申请且通过身份验证和辨别后,在临时期限内可以适当调整单笔支付限额和日累计支付限额。至于限额是多少、临时期限有多长,由银行自己决定。游戏规则的制定权,至此掌握到了传统银行手中。

中国金融领域改革是进步、倒退、监管、还是利益争夺,监管手段到底有没有进步?时间会说话。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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