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资本 > 其他 >

马云拒绝港交所条件 阿里年内上市无望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0-09 09:38 
核心提示:不过,持有阿里巴巴34.7%的大股东日本软银承诺,将其投票权“委托授予”阿里合伙人,加上阿里巴巴管理层原本持有的10%股份,阿里巴巴合伙人将持有40%以上投票权,这让阿里巴巴赴港上市一度出现转机。

阿里巴巴集团2013年内在香港上市已经没有可能,而来自香港的最新消息称,港交所曾同意阿里巴巴以合伙人制度在港上市,前提是阿里巴巴必须接受港交所开出的若干限制条件,但相关建议被马云拒绝,致使阿里巴巴上市进程陷入僵局。

如果阿里巴巴今年内在香港上市,必须在9月底之前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但阿里巴巴提出的合伙人制度在香港没有先例,港交所不愿为阿里巴巴破例。不过,持有阿里巴巴34.7%的大股东日本软银承诺,将其投票权“委托授予”阿里合伙人,加上阿里巴巴管理层原本持有的10%股份,阿里巴巴合伙人将持有40%以上投票权,这让阿里巴巴赴港上市一度出现转机。

港交所提出,阿里巴巴如果要以合伙人制度上市,必须接受一部分限制条件,包括合伙人制度设有三年有效期,其间马云及管理层最多可减持其持股的25%;股东大会提名董事的重选次数要降为一到两次。只要阿里巴巴接纳港交所有关建议,就可以在今年内上市。

出人意料的是,对于港交所提出的限制条件,马云并没有接受,而是坚持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根据2012年阿里巴巴和雅虎达成的股份回购协议,阿里巴巴只有在2015年之前上市,才有权向雅虎回购余下的22.8%的股权。该协议还规定,阿里巴巴上市地点除了香港和美国之外,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到中国内地上市。不过,国内A股市场尚未重启新股发行,而且阿里巴巴作为境外注册的民营企业,要到A股上市将会面临更复杂的情况,因此回归内地上市只是阿里巴巴的后备方案。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