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资本 > 其他 >

鹏博士将“全控”长城宽带:谋购剩余50%股权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宋元东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12 11:15 
核心提示:鹏博士相关人士昨晚告诉记者,收购余下50%股权之前与中信网络早有默契,只是收购的具体时点待定。对于收购价格,由于此次收购评估时点为2011年年底,因此收购价格较上次略有上浮,但差别应该不会很大。

经历一波三折之后, 鹏博士终将如愿整体收购长城宽带。鹏博士今日发布停牌公告,公司拟收购中信网络有限公司所持长宽其余50%的股权。此次收购完成后,鹏博士将100%控股长宽。

由于鹏博士去年12月22日已收购长城宽带50%的股权,加上此次拟收购长城宽带其余50%的股权,两次收购累计已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4月12日开市起连续停牌。鹏博士预计4月21日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申请股票于4月23日复牌。

鹏博士相关人士昨晚告诉记者,收购余下50%股权之前与中信网络早有默契,只是收购的具体时点待定。对于收购价格,由于此次收购评估时点为2011年年底,因此收购价格较上次略有上浮,但差别应该不会很大。他称,控股长城宽带之后,鹏博士覆盖的用户资源将大幅增加。不仅如此,公司还计划与中信网络深层次合作。鹏博士未来将实现接入网、城域网和骨干网资源的整合,打造基于互联网全行业的增值服务商。

其实,鹏博士收购长城宽带也颇费周折。早在2010年4月21日,鹏博士就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申请竞买长城科技、长城电脑、长城开发分别持有的长城宽带40%、5%和5%,合计50%的股权,代价为3.2亿元,并借款5.5亿元给长城宽带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转让各方当时还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但合同的生效条件为长城宽带另外50%股权持有方中信网络放弃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随后,中信网络因行使优先购买权导致鹏博士此次竞买未能成功。

去年11月17日,中信网络将旗下长城宽带50%股权及4.84亿元债权,以10.84亿元价格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中股权挂牌价格为6亿元。鹏博士去年年底以底价成功竞买长城宽带50%股权。当时的竞买资料显示,长城宽带2010年实现营收和净利润分别为13亿元和1515万元;2011年1至6月的营收和净利润分别达到8.77亿元和7673万元。截至2011年6月底,长城宽带拥有网络覆盖用户近1200万户,收费用户超过220万户,若能成功竞买长城宽带,鹏博士覆盖的用户数据将增加3倍以上。

据知情人士透露,作为中信集团旗下资产,中信网络直接持有的宽带资源因不涉及集团核心业务,剥离出去是早晚的事情。中信网络当初行使优先购买权只是待价而沽。而鹏博士十分看中长城宽带既有的客户资源,还可以借此与中信网络展开深层次合作。双方的合作有一个考察过程,从去年中信网络挂牌转让长城宽带50%股权时开出的苛刻条件也可以看出,出售对象的指向性十分明显。鹏博士继上次达成收购后,剩余50%股权的收购能如此迅速达成,说明双方前期的合作比较顺利。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