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资本 > 其他 >

基金销售弱市探新路 开拓电子商务直销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黄淑慧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31 16:03 
核心提示:显然,与银行代销相比,电子商务直销不涉及尾随佣金,对基金公司的利润率更有保障,因此无论是基金公司还是监管层,都寄希望于如果电子商务直销渠道得到快速发展,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现有的基金销售格局。

对于基金公司而言,“卖基金”已经成为一件“劳民伤财”的事情,这在2011年上半年表现得尤为明显。仅仅半年,新基发行数量已经超过去年全年,很多基金公司的销售团队往往是刚刚发完一只产品,又马不停蹄地备战下一只产品。然而,在新基金火热发行的同时,单只基金的平均募集份额却一路走低,上半年仅实现了16.51亿份的平均首募规模,比去年的20.7亿份下降了约20%,而银行 渠道空前拥挤,要价越来越高,不少基金公司都感慨“发一只亏一只”。

与此同时,新基金发行对于整个行业而言正在陷入一场“搬老基金进新基金”的内部腾挪游戏,但是在“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大氛围下,基金公司又不得不竭力争取渠道档期发行新基金。

一面是短期内难以走出震荡行情 的市场,一面是银行渠道日益提高的话语权,基金销售如何走出目前的困局?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多位基金业人士都表示,如果短期内难以再来一次大牛市推动行业的高速发展和扩容,也难以期待资金能从银行大搬家,那么只有多做尝试,积极开拓电子商务直销,尝试未来的第三方销售等新渠道,并在客户培育上多下功夫。

电子商务直销路有多宽

7月28日,大成基金(微博)位于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的理财 中心正式开业,旗舰店作为体验式营销的载体,展示了大成基金旗下各业务产品、提供解释和服务、举办针对投资者和合作伙伴的专题活动。开设理财中心开展直销固然是大手笔,非一般公司所能企及。不过,以电子商务形式开拓直销业务,对大多数公司而言,仍是一条可以一试的路径。实际上,面对要价越来越高的银行渠道,基金公司或多或少都在电子商务直销领域有所投入。

显然,与银行代销相比,电子商务直销不涉及尾随佣金,对基金公司的利润率更有保障,因此无论是基金公司还是监管层,都寄希望于如果电子商务直销渠道得到快速发展,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现有的基金销售格局。

这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各家基金公司上线之后,更是成为了一个关注热点。目前汇付天下的“天天盈”平台已经可以支持28家基金公司、19家银行、500余只基金产品。上海一家中型基金公司市场总监对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从实际运作效果来看,由于“天天盈”平台能给投资者提供更低的申购费折扣,因而颇受欢迎。从公司上半年的申购量来看,电子商务直销比例已经能达到5%—6%,比去年下半年的4%有所增长。

不过,增长势头固然喜人,业内对电子商务直销所能提供的市场容量并没有足够的信心。上海一家基金公司副总经理就表示,只要大家的资金仍在银行系统内流动,银行就有着天然的客户资源优势,电子商务要实现五年之内30%的销售比重,可谓任重道远。

并且,对于一些小公司而言,电子商务的销售量相对有限,而投入一套电子商务系统起码需要几十万,且后期需要大量的推广,从投入产出回报来看并不是十分具有吸引力。

第三方销售空间多大

随着《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发布,第三方销售公司破茧在即,这是不是给陷入销售困顿中的基金业打开了“另一扇窗户”?

目前来看,包括好买基金(微博)网、东方财富网等在内的网站公司以及一些理财咨询机构都在积极筹备申请基金第三方销售牌照。好买基金网CEO杨文斌也曾乐观估计,5年以后整个第三方销售机构能占到10%—20%的市场份额。

对于这一新鲜事物,多家基金公司人士也都表示,会抱着关注并尝试的态度,但是坦率地讲,不能指望第三方销售公司短期内就能带来多大的销售量,毕竟这些公司自己还需要思索核心竞争力究竟在哪里。

事实上,《销售办法》引入了增值服务费来探索增加第三方销售盈利空间,但基金业内普遍认为,未来第三方销售的增值服务如何被市场认可,形成可持续的盈利模式,仍需长时间的探索与投入,银行在基金销售渠道中的支配地位短期内难以撼动。(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