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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炜:建议政策加大民资参与“三网融合”试点的比重

来源:通信信息报 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21 20:08 
核心提示:建立电信业竞争市场的突破点,首先就是对国有电信运营商的资本结构进行优化,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资本结构,制定国有股权的竞争机制和约束机制。第二,形成多渠道、多主体、多手段、多层次的技术研发体系。

(一)加大国有电信运营体制改革力度,为民间资本进入创造条件

现阶段电信业深化改革的路径必须从竞争市场的建立入手,通过竞争优化市场环境,改善市场秩序,推进法制建设,培育有效的监管体制。

建立电信业竞争市场的突破点,首先就是对国有电信运营商的资本结构进行优化,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资本结构,制定国有股权的竞争机制和约束机制。第二,通过调整国有电信企业管理的业绩考核手段,激励国有电信运营企业主动创新,积极探讨对外合作与开放,拓展新的发展路径,形成多渠道、多主体、多手段、多层次的技术研发体系。

(1)国有电信运营商股权配置政策的调整,股权的部分开放,为民间资本进入消除资本领域的障碍。

(2)制定国有电信运营商多元化资本结构的监管政策、法规,为民间资本的进入提供基本保障。

(3)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要着眼于长远发展,民间资本进入中国基础电信业,要重点参考国际规则,率先考虑应对欧美国家在电信市场领域所采取的贸易保护和技术壁垒。既要体现开放,又要做到保护民族产业。

(4)基础电信业的发展事实上已不在是传统的语音、短信、互联网传输网建设等方面的业务,大量的信息及增值业务已融合到基础电信业务之中,这包含技术竞争、网络安全、中长期技术发展规划、战略型新兴产业的布局、网络融合等诸多国家战略性的任务,因此,既要考虑到民营经济进入基础电信业对竞争市场培育的积极作用,也要充分考虑到民营经济是否具有承担国家战略和保护国家利益的能力。

推进国有电信运营企业深化改革的主动力是民营经济的进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要与培育民营经济的发展双管齐下,特别是技术先导型产业,民营经济的研发规划和创新手段应享有与国有企业同等的待遇,国家的新36条要在资本、管制、技术规划、产业引导、国际合作、投融资政策等方面尽可能保证国有与民营的同等待遇。特别是针对电信业的政策,要充分考虑电信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竞争、产业运行周期、技术延伸性等诸多特殊性,不能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搞一刀切。

鼓励电信业市场竞争,要与当前的“两化融合”、“三网融合”试点捆绑在一起实施,竞争性市场的建立要充分体现跨行业、跨产业联动,以此,实现资本市场的多样性和新业务发展的实效性。

要实现电信业资本市场的多元化,要尽快解决资源共享问题,特别是垄断性(特大部门)行业可共享信息的社会化服务进程必须加快,要加强资源共享领域的立法工作,彻底消除特大型企业成为行业性第二政府的弊端。

总之,国有电信运营商资产多元化不是单纯的多家投资,多家参股的形式问题,而是要真正实现竞争市场中,不同利益主体间经济要素的融合和互促互补。

(二)开放基本服务网络,创造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

1、工信部应尽快制定《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业的业务目录及指导意见》,保证民间资本进入过程中目标明确,业务清晰。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资委、工商总局应尽快联合制定《对国有公司垄断行为的处罚条例》,保证民间资本的合法权益。

2、逐步开放基础网络的管制,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网络业务的门坎。加大民间资本进入增值业务的政策支持手段。

3、尽快恢复基础网络转售业务,试点虚拟运营市场,准许国内率先成立5-8家虚拟电信运营商,给民间资本释放更大、更有效的发展空间、创新空间、盈利空间和自主运营空间。

3、率先研究和制定民间资本进入后,多元化的运营主体间网间结算和费用体系的标准制定。

4、在政策上加大民间资本参与“三网融合”试点的比重,利用民间资本的灵活性,推进电信资本与企业资本的融合发展,创造“双赢”的发展架构。(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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